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夢迴韓國 - 第六百五十三章 韓娛“明規則”(上)

第六百五十三章 韓娛“明規則”(上)[第1頁/共3頁]

韓娛圈五大“明法則”之二,簽訂“仆從條約”。

到底有多亂?冇人能詳細說得清楚,不說各種埋冇在陰暗角落裡的肮臟買賣,隻說擺到明麵上來的五大“明法則”,便能夠管中窺豹,讓人汗毛立起了。

在韓國,電視台未幾,隻要那麼幾個,但是綜藝節目卻多達上百個,其比例之高,達到令人咂舌的境地,能夠說,把韓國稱為綜藝之都城不為過。

韓國的藝人們多如牛毛,合作非常狠惡,生命週期也非常長久,久不表態,管你之前多馳名譽,還是會很快就會變成路人甲路人乙。

韓國的藝人大多在小學或者高中,即被經紀公司簽下培訓,稱為“練習生”。而培訓週期普通是兩到三年,從十四五歲開端培訓,到十六七歲成熟期出道。這個培訓的過程是非常嚴格的,從聲、台、體、表,包含扮裝外型都要學習,並且有嚴格的考覈,分歧格的會隨時被淘汰掉。並且在練習的過程中遭到懲罰,乃至是吵架都是很普通的事情。很多練習生最多的時候需求持續練習二十個小時。如此高強度的練習,常常會導致練習出產生骨折事件。

整容是必修課,不但韓國的淺顯人如此,藝人更是如此。

練習生練習幾年以後,如果冇有出道,就會被送去陪酒,結局和抱負天差地遠。更甚的,有的經紀公司大要上包吃包住,究竟上倒是把宿舍當作接待所,每次都讓富商入內“選秀”,不知情的練習生被公司以練舞為由,帶到儘是鏡子、鏡頭的跳舞室,做一些可展露身材的伸展行動,以供“驗貨”。

大部分的藝人,一天隻能睡三到四個小時,彆的時候,不是在節目中度過,就是在路上度過。有媒體曾刊出過一份s.m公司sj組合的事情日程表,他們的事情量幾近靠近24小時。

如此高強度的事情量,不但藝人本身受不了,連開車帶著他們滿地跑的司機都受不了,以是,在韓國時有藝人產生交通變亂的事件產生,都是因累而導致的。(未完待續。。)u

s.m公司是韓國範圍最大的經紀公司之一,其旗下簽約歌手的第一份條約幾近都是十三年年限。韓國的藝人多,經紀公司也多,而大型經紀公司隻占全部文娛圈的百分之十擺佈,其他的都是中小型公司。s.m公司的條約尚且如此,那些冇馳名譽的小公司中的偶像組合和練習生們的近況會如何樣。很多人都冇法設想。對於那些中小型經紀公司的練習生們而言。和公司簽了合約,就相稱於把本身的整小我生抵押給了經紀公司。

韓娛圈五大明法則之一,做藝人先當練習生,辦理嚴格,幾近冇有自在。

為了不被公家忘記,韓國的藝人們除了要完成錄製唱片、拍拍照視劇等普通事情以外,還要接管公司的安排插手各種節目。連李孝利都不例外,固然她是韓國歌謠界的一姐,亞洲天後,也還要常常跑節目去表態,製造各種訊息及緋聞以保持名譽不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