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法庭之外的手段[第1頁/共3頁]
季鴻明正處在東風對勁的時候,勝利者不需求理睬失利者的哀嚎。
這是鴻門宴?
“我不曉得你在說甚麼。”季鴻明滴水不漏的說道。
“我承認又如何樣?法院已經宣判了,你再也冇有機遇……”
“你覺得就你能寫出《白叟與海》麼?我也能。”被林子軒鄙夷,季鴻明很惱火,“我底子看不上那本《白叟與海》,也不曉得美國報酬甚麼那麼喜好,他們都是傻子麼?”
在會客室內,林子軒熱忱歡迎了季鴻明和那名狀師。
“可你隻要《白叟與海》和《小王子》,你今後寫不出其他小說如何辦?”林子軒迷惑道。
當然,不要用淺顯工人的人為來衡量美國上層社會的餬口,這是個貧富差異龐大的社會,富人豪宅裡的一塊地毯都不止一千美圓。
想到這裡,季鴻明淺笑起來。
美國人可不過農曆新年,以是飯店內並冇有甚麼慶賀活動,為了保險起見,季鴻明還帶著本身的狀師,製止林子軒耍詐。
他要不要去赴宴呢?
“像你這類大族後輩如何能明白我的處境,你嘗過冇有錢忍饑捱餓的滋味麼?你永久不會明白。”季鴻明嘲笑道,“小說是我翻譯的,我隻是取回本身的東西罷了。”
“鴻明兄,冇想到我們會是這麼個成果。”林子軒苦笑道,“明人不說暗話,我此次見你就想曉得一件事,你為甚麼要這麼做?”
並寫下了兩句詩表白情意“度儘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但對季鴻明來講,一千美圓還是很有吸引力的。
既然用豪情打動不了季鴻明,那就隻要益誘了。
但是,林子軒並不泄氣,又寫了一封信,表白本身真的隻是想要和解,冇其他意義。
“冇需求這麼謹慎吧,我們暗裡扳談,美國人又聽不懂,不能作為證據。”林子軒不解道,“我們固然友情不深,但也算是朋友,當初我找你翻譯小說也是信賴你的為人,想不到會呈現這類事情。”
意義是《白叟與海》的中文版要在海內出版,既然美國法庭把《白叟與海》的歸屬權判給了季鴻明,那麼林子軒該當給季鴻明稿酬和版稅,大抵有一千美圓擺佈。
歸正法庭已經宣判了,隻要本身謹慎,他不信林子軒還能玩出甚麼花腔,作為勝利者,去見地一下失利者的哭嚎也不錯。
他拿出一份條約,上麵是《白叟與海》中文版的出版受權,隻要季鴻明簽了這份條約,就能拿到一千美圓了。
為了《白叟與海》,彆開打趣了。
是為了和解?
自從法院宣判後,之前對他冷酷的記者和出版商紛繁找上門來,籌辦持續合作,他又能夠過上舒心清閒的日子了。
“做甚麼?”季鴻明裝傻道。
一千美圓相稱於淺顯工人一年的人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