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陪審團製度[第2頁/共3頁]
或許,應當用一些法庭以外的手腕了。
至於季鴻明和林子軒的說辭,各有各的事理,但季鴻明的能夠性更大一些。
彼得遜狀師有了打耐久戰的籌辦,但林子軒耗不起,他不成能一向呆在美國,打一場曠日耐久的官司,他要的是速戰持久。
普通的案子,陪審員凡是是能夠回家的。
陪審團軌製是指由特定人數的有推舉權的百姓參與決定嫌犯是否告狀、是否有罪的軌製。
這是一場心機的較量。
這裡就要說一下美國的陪審團軌製了。
他們判定的標準更多的是依托直覺。
小陪審團則插手審判,決定被告人是否有罪,而在民事訴訟中則是決定被告人≥,是否要補償,小陪審團普通由6-12人構成,一案一組。
有些陪審員乃至買了一本小說。
事前冇有人曉得這本小說的作者就是林子軒,也是陪審員需求躲避的當事人。
波士頓處所法院對林子軒告狀季鴻明的案子開庭審理,本日將做出宣判。
當《亂世才子》這部小說在波士頓風行開來的時候,那些陪審員是能看到訊息報導的,即便不看訊息,也能聽到四周人的群情。
比及美國媒體炒作起來這個話題,林子軒就會承認他就是《亂世才子》的作者。
陪審團的12名成員停止奧妙商討。
即便重新挑選陪審員,但《亂世才子》形成的影響很難抹除。
並把林子軒說成是一個通過強權逼迫仁慈之人的惡魔。
法庭的訊斷出來,林子軒敗訴。
當然《亂世才子》對陪審團也有必然的影響,這申明林子軒有寫作脫銷小說的才氣。
這就是時候和地區的影響,以是說,法律向來都不是絕對公道的。
他竄改態度的來由是《亂世才子》對於美國南邊社會的描述不實,遵循後代的說法就是三觀不正。
狀師做最後一次陳述。
法官為了公道,他會從推舉站的投票名單或者電話號碼本上隨機挑選。
在法庭挑選陪審員的時候,起首是與案子有關的職員,包含與被告或被告有關聯的人不得當選。
畢竟他具有英文草稿,而林子軒隻要中文手稿,在美國人看來,中文他們又看不懂,不具有證明效力,也能夠是林子軒翻譯季鴻明的作品。
彼得遜狀師冇有想到,波士頓是一座北方都會,在這裡餬口的都是北方人,《亂世才子》的出版能夠證明林子軒的寫作才調,也能引發北方人的惡感。
季鴻明的狀師對林子軒一方試圖通過庭外身分影響陪審團做出激烈抗議,以為如許做有違法律的公道。
也就是說,如果有9名陪審員以為林子軒有事理,就會做出對季鴻明倒黴的訊斷,反之則會訊斷季鴻明得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