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軍規[第1頁/共4頁]
十四:出越行伍,攙前越後,言語鼓譟,不遵禁訓,此謂亂軍,犯者斬之。
難不成兩邊兵戈時還要半場歇息麼?
“這些戒律你們要好生記熟,我會隨時查問,背不上來者,第一次罰五鞭,第二次二十鞭,第三次就給我滾下山去。”李景插口說道。
十一:軍民聚眾議事,私進帳下,密查軍機,此謂探軍,犯者斬之。
“好了,兄弟們過來領錢吧。繼先,你來點名,點一個發一個,每人三兩銀子。馬五哥和陳大叔每人發五兩。”李景說道。
十二:或聞所謀,及聞號令,漏泄於外,使仇敵知之,此謂背軍,犯者斬之。
又對馬五說道:“給我盯著點兒,不聽話的就抽他。”
沈正見李景過來,衝他一伸大拇指。
二:呼名不該,點時不到,違期不至,動改師律,此謂慢軍,犯者斬之。
隻是當時的火器缺點極其較著,機能不太穩定是一方麵,最首要的缺點就是射擊間隔太短,裝彈速率太慢。當然,火器的長處也很較著,它遠比弓箭輕易把握,練習週期短。
十三:調用之際,結舌不該,低眉昂首,麵有難色,此謂狠軍,犯者斬之。
厥後兵器生長,兵士單兵作戰的才氣越來越強,作戰半徑也越來越長,這時兵士需求照顧大量的彈藥和糧食。這就要求兵士必須有充沛的體力和耐力,因而負重短跑練習就呈現了。
八:好舌利齒,妄為是非,調撥軍士,令其反麵,此謂謗軍,犯者斬之。
沈正揣摩了半天也冇明白李景這麼練習匪賊是甚麼企圖。
沈正雖是販子,卻也讀了幾年的書,他天然能看懂這份綱領是甚麼意義。不過沈正底子不明白為甚麼要這麼練習兵士。在他看來,這類練習實在跟整人冇甚麼彆離。
李景既然讓沈繼先來寫這份東西,也就冇籌算瞞著沈正。
明朝期間已經開端大量應用火器,到了明朝前期,像鳥銃這類當時最早進的兵器更是大範圍列裝。
“哈哈哈。”眾匪見李景暴露笑模樣,也跟著大笑起來。
對於負重練習李景以為不管何時都是必須的,特彆他手裡這支匪賊軍隊。
負重短跑這個能夠瞭解,兵戈就得行軍,需求體力。舉重也能明白,這是熬煉兵士的體力,可蒲伏行進是甚麼意義?乾嗎要讓兵士爬著進步啊?另有阿誰讓兵士們站著不動,一站就是一兩個時候,這有甚麼用處呢?最成心機的是阿誰讓兵士趴著不動,這不有弊端麼?
因為冇有盾牌,拿刀的匪賊隻能一手虛伸,似持盾狀,一手掄刀劈砍。槍兵則雙手持槍,一下下的向前突刺。前麵的弓箭手則不斷地拉弓熬煉體力。
一: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此謂悖軍,犯者斬之。
十六:主掌賦稅,給賞之時阿私所親,使士卒樹敵,此謂弊軍,犯者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