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軍規[第2頁/共4頁]
十一:軍民聚眾議事,私進帳下,密查軍機,此謂探軍,犯者斬之。
七:謊言詭語,假造鬼神,假托夢寐,大肆邪說,勾引軍士,此謂淫軍,犯者斬之。
“這些戒律你們要好生記熟,我會隨時查問,背不上來者,第一次罰五鞭,第二次二十鞭,第三次就給我滾下山去。”李景插口說道。
十五:托傷作病,以避撻伐,捏傷假死,因此迴避,此謂詐軍,犯者斬之。
眾匪聽了,趕緊收斂心神,一個個挺直了身子。
有過打鬥經曆的人都曉得,就算是赤手空拳,打上幾分鐘恐怕就得累的氣喘籲籲,何況這時的兵士們還身負鎧甲,手持兵刃,如果冇有耐力的話,兩軍對陣,一通亂戰之下,數分鐘以後,疆場上的兵士恐怕全躺在地上喘氣了。
醞釀結束,李景讓沈繼先執筆,按本身所說記下來。
一: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此謂悖軍,犯者斬之。
陳老夫當了十多年兵,這軍中戒律那是倒背如流,固然過了這麼多年,軍中很多東西怕是已經有些忘記,可這戒律卻冇有健忘一條。
隻是當時的火器缺點極其較著,機能不太穩定是一方麵,最首要的缺點就是射擊間隔太短,裝彈速率太慢。當然,火器的長處也很較著,它遠比弓箭輕易把握,練習週期短。
陳老夫點點頭,開端正式練習。
聽陳老夫背誦軍規,李景倉猝把沈繼先叫來,讓他頓時將這十七條軍規謄寫下來。
對於負重練習李景以為不管何時都是必須的,特彆他手裡這支匪賊軍隊。
李景回身對陳老夫道:“大叔,開端吧。”
又對馬五說道:“給我盯著點兒,不聽話的就抽他。”
“好咧!”馬五興沖沖道。
至於耐力練習,前人也非常重視,冷兵器作戰需求的就是耐力。
六:所用兵器,弓弩絕弦,箭無羽鏃,劍戟倒黴,旗號凋弊,此謂欺軍,犯者斬之。
前人自有一套練習體例,這類練習體例對利用冷兵器來講非常有效。很多人覺得隻要到了近代纔開端實施行列,跑操。實在前人早就開端實施了。
明朝期間已經開端大量應用火器,到了明朝前期,像鳥銃這類當時最早進的兵器更是大範圍列裝。
傳聞給三天時候背誦,眾匪賊這才鬆了一口氣。三天時候如果還背誦不下來,那就真像李景說的那樣,本身的腦袋真冇甚麼用處了。不識字是一回事,可記不住軍規是另一回事兒。
八:好舌利齒,妄為是非,調撥軍士,令其反麵,此謂謗軍,犯者斬之。
這些軍規彆說這些匪賊不曉得,就連李景也不清楚。在當代當然也有很多軍規,不過跟古時比擬天然是大不不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