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末代捉鬼人 - 第四十章 定居尉氏

第四十章 定居尉氏[第1頁/共4頁]

又一個兩年後,也就是1877年,清光緒三年,丁醜年。我高祖父這年五十歲,我高祖母三十二歲,我太爺十歲,這一年春,我高祖父正式教我太爺驅邪抓鬼的本領,但是,我太爺不如何喜好,他更喜好舞刀弄槍,整天半夜前還在院子裡打拳練武,管都管不住。

我高祖父一回家,我高祖母就苦口婆心勸他,我高祖父老是說一句,你彆管咧,俺內心稀有兒,拿銀子不乾活兒,俺都麼臉往店裡去咧。

就這麼的,我高祖父帶著我高祖母回了三王莊,把我太爺留在了蔡府。

這兩年來,他們伉儷兩個倒也走親戚來過幾次,但是都冇常住,住上三五天,和我太爺團聚團聚今後,就返回三王莊了。不過,這兩年來,感受我太爺較著和他們伉儷兩個陌生了,爹孃從我太爺嘴裡喊出來,不曉得咋會回事,聽著分外彆扭。

我高祖父一想,為了孩子,也隻能這麼辦了。

日子,也就這麼一每天疇昔了,我高祖父除了每天到我高祖母大哥的店裡幫手打雜,還幫人驅邪抓鬼,因為蔡府鬨凶一事,讓我高祖父在縣城這一帶名聲大振,隔三差五就會有人上門來找他。

從通許縣趕來的這位老婆婆六十多歲、近七十歲,孃家姓周,婆家姓趙,我們就叫她趙婆婆吧。

這時候,蔡文燁見我高祖父跟他告彆,要把我太爺帶走。蔡文燁有點捨不得,因為我太爺這一走,不曉得啥時候才氣見麵,如果讓我太爺跟著我高祖父和我高祖母,必定會華侈掉一塊狀元的好料子。因而蔡文燁提出,我高祖父伉儷兩個能夠分開,必須把他的狀元外孫留下。

這位趙婆婆有三個兒子兩個女兒,大兒子、二兒子和兩個女兒都已經立室,現在趙婆婆和小兒子一起過,她這小兒子這年二十九歲,還冇結婚,一是他們家裡不算敷裕,二是她這小兒子臉上不太潔淨,長了塊巴掌大的玄色胎記,長個胎記實在也不算啥,關頭是她兒子這胎記很特彆,如何看如何像一個小孩兒手,占有了全部兒左臉,那感受就像有個小孩蘸了一手墨汁,狠狠乎在了他兒子臉上,那黑乎乎的手指頭,一根根的特彆清楚,看著都讓民氣裡發毛。

我高祖母的二哥自從蔡府鬨凶這件事今後,非常看好我高祖父,說我高祖父有破案的腦筋,想我高祖父跟他到衙門裡謀個差事,隻要去,起碼也是個捕頭。但是我高祖父不如何喜好和官府裡的人打交道,直言回絕了。

有這麼一天,我太爺早晨回家,我高祖父俄然發明我太爺彷彿有點不太一樣,胳膊和腿彷彿粗了很多,以後揪住我太爺,翻開我太爺的衣褲一看,好傢夥,在我太爺的胳膊和腿上,竟然綁著沙袋。

說是到店鋪裡打雜,實在就是個意味性的,你愛乾就乾點兒,不愛乾也冇人管你,店裡多我高祖父一個未幾,少他一個也很多,不過,每個月的薪水倒是一分很多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