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定居尉氏[第2頁/共4頁]
蔡文燁頓時哈哈大笑,說他這外孫資質過人,如果能好好教誨,將來就是狀元之才。
我高祖母的二哥自從蔡府鬨凶這件事今後,非常看好我高祖父,說我高祖父有破案的腦筋,想我高祖父跟他到衙門裡謀個差事,隻要去,起碼也是個捕頭。但是我高祖父不如何喜好和官府裡的人打交道,直言回絕了。
我高祖父冇體例,和我高祖母一籌議,如何辦?我高祖母說,不可就在蔡府中間買座小宅子,一家三口搬來尉氏縣定居算了。白日我太爺跟著蔡文燁讀書識字,早晨讓我太爺回家睡覺。如許也算是分身其美了。
我高祖母就跟她經商的大哥說了說,讓我高祖父在他的店鋪裡乾點兒甚麼,打雜啥的都行,我高祖母的大哥一口就承諾。
我高祖父一聽蔡文燁這要求,還真有點兒撓頭,捨不得呀,明曉得我太爺在蔡府不會受委曲,乃至要比跟他們伉儷兩個的餬口前提更優勝,但是還是捨不得,再這麼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
接下來,我要講的我高祖父這段經曆,產生在開封通許縣,這段經曆算不上古怪,不過也有可取之處,如果平鋪直敘的寫,大抵三四百字就能說清楚,但是那麼寫出來,還不如不寫,冇一點意義,我還是遵循我本身的思路來寫吧。
就這麼的,我高祖父帶著我高祖母回了三王莊,把我太爺留在了蔡府。
有這麼一天,我太爺早晨回家,我高祖父俄然發明我太爺彷彿有點不太一樣,胳膊和腿彷彿粗了很多,以後揪住我太爺,翻開我太爺的衣褲一看,好傢夥,在我太爺的胳膊和腿上,竟然綁著沙袋。
三年後,也就是1875年,清光緒元年,乙亥年,我高祖父四十八歲,我高祖母三十歲,我太爺八歲。
不說彆的,就衝我高祖父驅邪抓鬼的半仙身份、菩薩身邊“護法金甲天神”的身份,上縣城哪家店鋪去,那些老闆們都會大門四開的驅逐他。
又一個兩年後,也就是1877年,清光緒三年,丁醜年。我高祖父這年五十歲,我高祖母三十二歲,我太爺十歲,這一年春,我高祖父正式教我太爺驅邪抓鬼的本領,但是,我太爺不如何喜好,他更喜好舞刀弄槍,整天半夜前還在院子裡打拳練武,管都管不住。
同年七月,也就是1872年,清同治十一年,壬申年七月。我高祖父一家,搬家尉氏縣,宅子就在蔡府中間。至於三王莊那所老宅子,我高祖父捨不得賣,就那麼留著,讓村裡人照看著。他總感覺那纔是他的家,尉氏縣這裡隻是臨時的,等我太爺長大了今後,他們還要舉家搬歸去的。因為,那邊纔是他的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