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末代捉鬼人 - 第四十章 定居尉氏

第四十章 定居尉氏[第3頁/共4頁]

有這麼一天,我太爺早晨回家,我高祖父俄然發明我太爺彷彿有點不太一樣,胳膊和腿彷彿粗了很多,以後揪住我太爺,翻開我太爺的衣褲一看,好傢夥,在我太爺的胳膊和腿上,竟然綁著沙袋。

我高祖父冇體例,和我高祖母一籌議,如何辦?我高祖母說,不可就在蔡府中間買座小宅子,一家三口搬來尉氏縣定居算了。白日我太爺跟著蔡文燁讀書識字,早晨讓我太爺回家睡覺。如許也算是分身其美了。

蔡文燁見我高祖父捨不得,又說了,如果不把孩子留下,你們兩個也彆想走。

從通許縣趕來的這位老婆婆六十多歲、近七十歲,孃家姓周,婆家姓趙,我們就叫她趙婆婆吧。

我高祖父一想,為了孩子,也隻能這麼辦了。

這兩年來,他們伉儷兩個倒也走親戚來過幾次,但是都冇常住,住上三五天,和我太爺團聚團聚今後,就返回三王莊了。不過,這兩年來,感受我太爺較著和他們伉儷兩個陌生了,爹孃從我太爺嘴裡喊出來,不曉得咋會回事,聽著分外彆扭。

我高祖父是個勤奮人,也冇把本身當甚麼蔡府半子,啥臟活累活都跟伴計們搶著乾,這麼一來,弄得我高祖母的大哥過意不去了,幾次找我高祖母籌議,等妹夫回家了說說他,彆跟店裡伴計搶活兒乾,他都乾了,叫那些伴計們乾啥,每個月白給他們拿銀子了麼。

最後我高祖母拗不過他們父子兩個,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就這麼的,我高祖父帶著我高祖母回了三王莊,把我太爺留在了蔡府。

這時候,蔡文燁見我高祖父跟他告彆,要把我太爺帶走。蔡文燁有點捨不得,因為我太爺這一走,不曉得啥時候才氣見麵,如果讓我太爺跟著我高祖父和我高祖母,必定會華侈掉一塊狀元的好料子。因而蔡文燁提出,我高祖父伉儷兩個能夠分開,必須把他的狀元外孫留下。

這時候的蔡文燁已經不再教書,用現在的話說,已經退休了,專職在野生老,一天閒著冇事兒乾,他見我太爺有如許的資質,就想親身教他讀書,將來好調教出一個狀元之才。

我高祖父一聽蔡文燁這要求,還真有點兒撓頭,捨不得呀,明曉得我太爺在蔡府不會受委曲,乃至要比跟他們伉儷兩個的餬口前提更優勝,但是還是捨不得,再這麼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

又一個兩年後,也就是1877年,清光緒三年,丁醜年。我高祖父這年五十歲,我高祖母三十二歲,我太爺十歲,這一年春,我高祖父正式教我太爺驅邪抓鬼的本領,但是,我太爺不如何喜好,他更喜好舞刀弄槍,整天半夜前還在院子裡打拳練武,管都管不住。

我高祖母的二哥自從蔡府鬨凶這件事今後,非常看好我高祖父,說我高祖父有破案的腦筋,想我高祖父跟他到衙門裡謀個差事,隻要去,起碼也是個捕頭。但是我高祖父不如何喜好和官府裡的人打交道,直言回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