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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才又傳授了林老安人很多事項,不過是看好程家獨苗玉姐,再則嚴管秀英,令其將養:“好強也不看時候兒,偏要好丈夫強。她那脾氣,不似女子,倒似個男人。姑母且想,誰個男人娶妻不娶女,倒要娶個男人!休教謙郎自說不是娶個女娘,倒是迎個丈夫來!”
林秀才道:“究竟姑丈甚也冇說?”
程謙道:“我說與秀英,她怕也不想搬哩,您且放心住下。過兩日,便去衙裡將事辦了,旁事次後再說。”
林老安人道:“是哩是哩,孫半子也不是凡人哩,既與縣、府公子說得上話兒,又無能事,轉手拿了一大注銀子回家。”
程謙未幾時跑了數家,世人或得程老太公先前叮囑,或是林老安人老親,或是靠近街坊,或與程謙交好,又得了他家好處,天然一力答允:“你家難處我待俱知,但有甚事,我等與你圓來。”
兩人正捧首痛哭,外頭捧硯聲氣:“老安人,娘子,不好了,姑爺那邊傳來話,縣裡不準娘子做戶頭,需求……需求……需求依律,道是得咱家安人做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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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老安人道:“你姑丈也躊躇哩,論來該是素姐。你也曉得,素姐是個麪糰兒,甚用不頂。秀英原是好模好樣,倒也樣樣做得,哪想她卻有個大忽略――過於剛烈了。再則立了秀英,不日她便要做洪家婦,到時候哪怕有了個小郎隨了我家姓,也冇長成,還要另立個戶主,豈不費事?”
林秀才見姑母不肯再言,心下犯起嘀咕來,暗道,姑母家夙來會辦事,手頭又鬆,我便直白說了,她還能虧了我這侄兒不成?何必要做訛詐親戚小人?罷罷,真說了罷,咳嗽一聲道:“還是情,須是素姐為戶主方合禮法。素姐實頂不得大用,不如以秀英為戶主,即使幾年後秀英歸了洪家,這幾年莫非就不過餬口了?”
玉姐冷靜聽著,也不辯駁,心中卻想,外婆哭時哭得人頭疼,然與念郎他娘對著哭,也實有效哩。娘這回遭了罪,家下、四鄰,誰個又不怕她了?各有效哩。先生曾言,須明體用,外婆與娘作為,乃是“用”;安家寧宅,不受人欺又得人尊敬,方是“體”。既合了道義倫理,又得實惠,將事做好,到處便宜,纔是體用雙得。[1]
林秀才聽了便笑道:“這有何難?朝廷向來憐憫女戶,且那謙郎已與姑母家做了6、七年贅婿,按律,做過三年贅婿,便可因妻承業哩,”見林老安人猶有笑容,問,“姑母但是憂孫半子太聰明瞭?”
程謙道:“安人休要這般說,如此,無地自容了。往年是太公收留我,不然不知流落那邊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