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3章 親自出馬[第3頁/共3頁]
小學的時候,他們還小,還端不動真槍。以是,小學軍事課上,孩子們都是端著假想為火槍的木棍站軍姿,一動不動地舉著木棍作對準射擊狀。幾年熬煉下來,天然很少有人手抖了,很無益於射擊切確。
總重達到了5公斤(製式的燧發槍是9磅重,也就是4公斤)的發條打火槍被髮下來後,冇有誰嫌槍重。畢竟,他們在士官黌舍每天練槍口吊磚頭,早就練出了一雙“麒麟臂”。
這一點在軍隊中很首要,寫作戰陳述的時候用得上。這類程度,拿到處所上去,也是能勝任文書的事情的。至於文采甚麼的,這個年代,恐怕隻要大明朝的文官才尋求那些吧?歐洲識字率本就很低,官員的要求就是能寫出說話通暢、意義明白的文書和陳述。剛好,就是這些士官生的最低要求……
和馬林宿世受過的教誨一樣,這幫北海國小門生也是二年級開端寫日記,三年級開端寫作文。日記要求很低,幾句話便能夠,記流水賬就行。作文要求高點,需求寫出說話通暢、能明白表達意義的文章。不要求有文采,隻要求能把事情講清楚……
10年熬煉下來,哪怕是資質不高的兵士,射擊程度也差不到哪兒去了。而那種實在手抖的近似腦血栓患者的人,早在小學畢業時就被淘汰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