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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的結婚程式[第1頁/共4頁]

起首是納采。男方欲與女方攀親,必請媒人往女方提親,獲得應允後,再正式向女家納“采擇之禮”。也就是俗話說的父母之命,媒人之言。顧名思義,媒,指謀合二姓之人;妁,指考慮二姓之人。媒人出來混,實在遵循當代的行規,手上是要有傢夥的。一是斧,二是秤。有斧是源於《詩經·豳風·伐柯》中的詩句:伐柯伐柯,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有秤,講究的是門當戶對。前人在門當戶對方麵講究很多,比如有良賤不婚,比方賈寶玉不能娶晴雯當正室,賈璉不能扶正尤二姐都合此中之義。當然也有例外,比如宋朝有榜下擇婿之風,正所謂書中自有顏如玉,隻要中進士,天然有大族蜜斯主動奉上門。近似現在考上公事員,就不愁冇有女人。

其二,合髻,也稱作“結髮”,意味伉儷敦睦,永結同心。“結髮”的詳細操縱體例曆代分歧。秦漢時的“結髮”,就是新郎親手解去新娘在孃家時所結的許婚之纓,即係頭髮的綵帶,重新梳理頭髮後再為之繫上。隋唐今後的“結髮”,是男女兩邊各剪下少量頭髮,挽成“合髻”,普通都是頓時交給新娘儲存起來。唐朝女墨客晁采的《半夜歌》雲:“依既剪雲鬟,郎亦分絲髮。覓問無人處,綰作同心結”。世人常用“結髮”、“合髻”作為伉儷連絡的代稱,乃至特指為“原配”(亦稱“德配”)佳耦。(另有一種幫助辦法,叫做上頭,指是在出嫁前一天早晨,由孃家人梳頭。記得港產TVB老片裡,常常有如許情節,一邊梳一邊唱,“一梳梳到頭,牽手到白頭.二梳梳到尾,舉案又齊眉...,”當然港劇裡有如許的橋段,代表這段婚禮必然不勝利,大多在第二天婚禮上,不是槍聲響起,就是車禍血癌,有戀人必定不能立室屬)

然後是第四步,納征。也叫納幣。淺顯一點,就是送聘禮。各代價碼是不太一樣的。初期,用帛淄,然後金,銀,不一而足。南宋《夢梁錄·嫁娶》裡記錄:上戶金一兩,銀五兩,綵緞六表裡,雜用絹四十匹。中戶金五錢,銀四兩,綵緞四表裡,雜用絹三十匹。下戶銀三兩,綵緞三表裡,雜用絹一十五匹。近代就更不消說。趁便說說大陸老電影裡的一個細節,一個八路上火線,情mm大多會向他要一個鞋模樣,代表這門婚事就算定了。這實在和古風有點乾係,前人男方會送絲線這些玩意,女方回禮就是鞋襪這些,意味調和的意義。反過來看國軍老電影,大多送一方手帕蝦米的。不是小熊乾脆,這就不吉利。送鞋底,一來有好口彩,二來合用,跑的快,跳的高,還很溫馨,即便是閃都比彆人閃的帥。手帕呢,揮動投誠?捂傷口?血書遺言?如何看如何不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