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秦吏 - 第11章 自食其果

第11章 自食其果[第1頁/共4頁]

打了這麼多天的官司,終究比及這一刻了!

虯髯盜賊潘,他犯下的是迴避戍役的“亡人罪”,以及多次擄掠殺人的“盜殺人罪”,單憑後者,他就是板上釘釘的極刑。二罪並罰,潘將被處以磔(zhé)刑,等歸回籍貫地點的竟陵縣確認統統罪過後,再當眾正法,分裂屍身後砍頭,懸首張屍示眾……光想一想那場景,黑夫就頭皮發麻。

黑夫唏噓之時,喜又喚他和季嬰上前,二人趕緊出列。

對於才二十多歲,人生本來一片坦途的亭長貞而言,這是冇法接管的成果!

他現在感覺,“誣告反坐”這個罪名當真不錯,誰誣告你被坐實,就要承擔與誣告罪名不異的懲罰。比如彆人誣告你殺人,卻冇有證據,終究導致敗訴,那就等著被砍頭吧,以是在秦國,固然告奸有賞,但在告狀之前但是要衡量再三的。

他千萬冇想到,本身竟然會輸在左手、右手這簡樸的辨彆上。

也是貞急功近利,一時胡塗,聽了求盜的鼓動,便籌算奪功騙賞。不想卻給本身挖了個大坑,捲入了官司,審案的還是鐵麵忘我的喜。

這以後,就輪到給湖陽亭世人論罪了。

剛纔還信口雌黃的商賈鮑一下就垮掉了,他麵如死灰地一屁股坐倒在地,好似一灘爛泥。

所之前些日子,他在湖陽亭大肆練習亭卒,外出緝拿盜賊,卻老是冇有服從。直到那天,聽聞商賈鮑來報案後,他大喜過望,不想卻被兩個小士伍捷足先登,讓他很不甘心。

湖陽亭長認罪後,剩下的人就好辦了。

彆的,鄉裡小吏也被要求識字,如果亭長、裡民不識字、數,如何為國度統計戶口,編排徭役?在此根本上,又有“以法為教,以吏為師”,商鞅曾說:“吏民知法律者,皆問法官。故天下之吏民無不知法者。”要求官吏必須向公眾普法。麵前的喜,年青時就是做這事情的,每日歡迎前來上拜候法的人。百姓問完今後,法官還得把所問之事寫在木板上,剖成兩半,一半存檔為《法律答問》,一半讓百姓作為憑據帶歸去。如許一傳十十傳百,不但律法深切民氣,一些聰明點的人,也有了渠道認字。

在他這裡翻開缺口後,喜又持續攻陷了那三名亭卒,他們都招認,說本身隻是受亭長、求盜所逼,才扯謊的。

“你肯定要乞鞫?”喜問道。

至此,這兩起案件的本相水落石出,喜在和屬吏們略一合計後,便開端當堂“讀鞫(jū)”,也就是宣讀訊斷書。

“我不平,我要乞鞫!”

“你感覺,本身還是被冤枉的?”

黑夫在攔路告狀時的確冇想到,這些人會被判這麼重,喜的冰臉無情,讓他再一次見地到了秦律的嚴苛。

其他兩名楚盜則運氣較好,他們剛好不滿足五人及以上為盜的“群盜罪”,又因為不是秦人,官府冇法肯定他們之前的身份、罪過,二人也說本身從未殺過人。以是遵循淺顯的“他邦亡人”和“盜罪”論處,黥為城旦。能夠想見,在南郡的土木工程中,又多了兩個刑徒,並且贖買為百姓的機遇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