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明官員胥吏致仕、丁憂、停職、開除適用條例》(中)[第1頁/共3頁]
如何著?天子這個爹就不是爹了?
丁憂製初為三月,即百日,而後逢家親喪身後七個月、十三個月的時候要再丁憂一個月,厥後大師夥嫌費事,乾脆耽誤了丁憂的時候:三年!
一品那就冇啥好說,大師都懂。
不是說好喊我們來共同商討嗎?你這個騙子,大獨裁者!
“坐吧。”
真是好笑!
這下你們冇脾氣了吧,人家朱允炆說的有事理啊。
祖父母、父母前後病逝,連著來往奔喪的時候,等這個玩意回朝述職的時候,吏部的官吏都不熟諳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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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鬱閣老,這是做甚麼?”
另有甚麼話說?
朱明祖訓定大明以孝治國,對丁憂的事一貫很支撐,答應官員在祖父母、父母歸天後守孝丁憂,但這在朱允炆眼中,這件事雖擁戴孝道,但的確就是在糜費國力!
《明官員胥吏致仕、丁憂、停職、辭退合用條例》!
而官員丁憂去了,他的位置空著如何辦?朝廷還要選材來充當,而這個丁憂的官員是因為守孝才離職,不算犯法,又不能打消他的官身如何辦?
部衙、府縣胥吏,五十歲主動離任,不與年俸。”
天子又有幺蛾子啦。
為甚麼二十七個月卻要稱三年,啟事是後代出世的前三年離不開父母的扶養,天然在父母身後要守孝三年,至於為甚麼隻要二十七個月,這點能水幾千字,實在冇這麼厚顏大師便自行去查吧。
你們不都口口聲聲說天子是天下人的君父嗎,太祖天子賓天的時候,你們才守了三天的孝,如何到你們親爹那就非要守三年?
鬱新連著戶部尚書夏元吉、左侍郎祁著、右侍郎郭資四人一進謹身殿,就發明殿內已經擺好了矮凳和條案,上備文房,鬱新當時便苦笑一聲。
既然做了官,那就是百姓的‘父母’,若大家都為了本身守孝道,而致百姓與水深熾熱當中,這還配仕進嗎?
“今後殿閣學士、五軍府都督等一品銜大員六十五壽者可主動提出致仕,七十歲以上主動離任,朝廷年給俸祿,數額為在職時兩成之數。
天子都還冇到呢,他們那裡敢坐著等?
六合君親師,天子老子排你親爹前頭,這個挨次也是你們定的吧,忠孝仁義,忠排在孝前麵,這也是你們本身定的吧。
朱允炆說,四人另有伴駕馭前的楊溥都在記。
朕要改了這個端方,丁憂的時候,都遵循朕的的標準,百日!丁憂期間,朝廷給全俸,其職務暫由幫手充當,不在另選人安排,待丁憂結束後直接官複本職。”
六部尚書、侍郎等2、三品銜六十耳順之年可主動提出致仕,六十五歲以上者主動離任,朝廷年給俸祿,數額為在職時三成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