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弟子規(1)[第2頁/共5頁]

穿衣服要重視整齊潔淨,而不講究高貴富麗。穿戴打扮要合適本身的身份與場合,還要考慮家中的經濟前提。平常飲食要重視營養均衡,不成挑食偏食;一日三餐常吃八分飽,不要過量無窮增加身材承擔。

弟子規[1],賢人訓[2],首孝悌[3],次謹[4]信[5]。博愛眾,而親仁,不足力,則學文[6]。

親所好,力[1]為具[2];親所惡,謹[3]為去。身有傷,貽[4]親憂;德有傷,貽親羞。

【譯文】

敬愛[1]我,孝[2]何難[3];親憎[4]我,孝方賢。

【註釋】

【譯文】

[1]進:向前走。[2]趨:快步走。[3]退:退後,退出。[4]遲:遲緩,遲緩。[5]起:站起來。[6]移:挪動,這裡指眼神左顧右盼。

【譯文】

事情固然是小事,也不要私行做主。如果自作主張,就有失為人後代的本分。東西固然很小,也不成以擅自占為己有。如果擅自藏匿,父母一旦曉得必然很悲傷。

【註釋】

父母有錯誤時,後代應規勸他們改正向善,規勸時態度誠心,細語柔聲,和顏悅色。如果父母不聽規勸,要耐煩等候,等父母情感好轉或歡暢的時候持續再勸。如果父母仍然不接管,縱使抽泣也要哀告父母改過。如果父母活力責打後代,後代也豪無牢騷。

非論騎馬或乘車,路上遇見長輩,都要上馬或下車問候,恭敬等待父老拜彆,目送約百步以後,纔可分開。

步安閒[1],立端方;揖深圓,拜恭敬。勿踐閾[2],勿跛倚[3];勿箕踞[4],勿搖髀[5]。

[1]立:站立,站著。[2]幼:長輩。[3]命:讓,叮嚀。[4]聞:聞聲。

父老立[1],幼[2]勿坐,父老坐,命[3]乃坐。長輩前,聲要低,低不聞[4],卻非宜。

【譯文】

辦理父母的喪事要符合禮節,不草率草率,也不浪費華侈。祭拜時應誠懇誠意,對待已經歸天的父母應一如他們生前一樣恭敬。

【註釋】

走路時,法度安閒慎重,不慌不忙;站立時,姿勢端方直立,昂首挺胸。作揖鞠躬要哈腰到位,拱手膜拜要當真恭敬,不能對付了事。收支門時,腳不踩踏門檻;站立時,身材也不歪傾斜斜。坐的時候不成叉開雙腿,也不要顫栗腿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