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其他小說 - 僧格林沁之死 - 第三十五章 舊案再審

第三十五章 舊案再審[第1頁/共6頁]

孫有成翻著卷宗,隻見內裡寫著:“案犯撚匪張氏家河,河南永城頓橋張家莊人士,年方三十一歲。鹹豐六年曾與紅槍會結黨。與皇上對抗。同治二年。跟從撚黨張匪宗禹。直到同治七年撚匪在徒駭河被我剿除。後被仁平縣令孫有成緝捕歸案。案犯法行卑劣,本應淩遲正法。但我大清念其供出賊首及殛斃僧王爺的凶手皮綆之線索,雖感化不大。但也寬以待之,故免其不殺之罪。改判放逐陝西省甘節府馬大圩子十年,以寬懷喚其知己,以教養平其心誌,以苦役磨其反骨。初時,該犯假裝改過,聽令守法,刻苦勞作,得管束官好感,讓其擔負班頭,率眾百餘犯開挖池沼,造田積糧,為我大清屯田備荒。哪知五年以後,張犯反骨再生,暗中結黨,意欲出逃。端五節時,張賊暗中在米粽中塞油臘丸,丸中寫“子時雲起”字樣,即匪之切口,意為夜間子時,眾匪一齊脫手,殺死守備兵卒,然後逃竄。賊之行跡,被我守備發覺,在其脫手之前設下伏兵,將其及賊黨八人首百之眾全數擒獲。為首七人已按刑律報稟刑部斬首,唯賊犯張氏家河卻要再次建功。初覺得該賊故伎重演,想逃其活命耳。然進一步審理,發覺其確切曉得撚黨中另有一嚴峻奧妙,而我不知。該賊稱,撚黨之以是放張皮綆先時逃命,不是因為其與張宗禹為叔侄親情,也非其殺僧王爺難逃懲辦,而是另有啟事,這個啟事說出來驚天動地,不管如何用刑,可他就是不說,言要到刑部才氣夠說。為防其信口開河,胡編利用,故報刑部明示。”

“他返來了,他看了看弟兄們,悄悄地歎了口氣,又吸溜了一下鼻子,就悄悄地走到棚子外,朝徒駭河邊走去了。”

不一會兒,張家河表情安靜了,平安悄悄地對孫有成說:“感謝孫大人,讓我了結了這份心願,有啥話你就問吧,我竹筒倒豆子。一個字不留。”

孫有成看過,即按法度批轉了下去。

“這個……?”張家河欲言又止。“本來我是這麼說著的。可那都是被他們挎打得冇體例了。神態也不復甦了,才胡說八道的。”

這天淩晨,吃了早餐,孫有成便來到刑部秋核處,審理一宗宗檀卷。

“你問得對,豬腦筋的人都能看出我的變態之態。但你要問我為甚麼如許,那是因為我感覺我就是招了,保了活命,我的終究目標不能實現了。”

“張宗禹送走張皮綆又做了些甚麼?”

半個月後,張家河被帶到了刑部一個不大的房間,孫有成坐在正中的書案前,兩名筆錄分坐兩邊,前後兩位看管在一旁服侍著,鐘明則號召著前後。

“財產?”

自打他那年上書給皇上,報了僧王案的來龍去脈和張宗禹的去處,開端並冇有人理睬,誰知厥後竟讓慈禧將他的奏摺當了拍門磚,砸了丁寶楨一磚頭,也算給小安子出了口氣。孫有成也獲得了慈禧的賞識,讓他到刑部主事,封了個五品官員,專門審理秋審、朝審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