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廟會之爭[第2頁/共3頁]
在剛疇昔的一年一度伏龍廟會上,在離伏龍廟會足有三十千米之遙的三山廟,抬著他們的出世童前去伏龍廟會,並生言今後伏龍廟須作為三山廟的分廟存在,香火錢須供奉半數給三山廟,今後三山廟的出世童出遊活動將作為伏龍廟的廟會遊神活動。
此次三山廟出世童對伏龍廟的公開叫板,當即引發了伏龍廟四周多個村莊的不滿,正籌算進香的信眾,不乏當即回家拿起鋤頭鐵鏟的人,大有要與三山廟抬轎信眾械鬥的架式。
但是都不是,這應戰就是字麵意義,有人上門踢館的意義。
伏龍廟的廟祝及廟修,多有師承,且立“絕後”之誓調換神通,是以不管文武鬥都相稱有信心,孰料竟輸了一塌胡塗。
顛末百年以後,三山神出遊廟會,已經成為了青桐鄉全部州裡最大範圍的廟會,而這支客家的村莊,也遷徙到了青桐鄉最好的良田邊。
“嘖嘖,絕對不可!”在人為題目上,桑吉堅讚和楚陽都是一個態度,一分都不能少!
伏龍廟前有槎鬱縣內的支流鬱河道過,凡船行至此,必得燃炮一封,船長需登陸進廟敬香,不然必觸水下亂石,而隻要燃過爆仗,登陸敬過香,則會船行順利,此為第二怪;
“有事理。”楚陽道,“並且我總感覺女狐狸不太喜好羽士,冇準這個追緝他們道門還冇重視到。如果他跟著我們去,分歧女狐狸的意,不給我們發人為的話……”
為此村寨舉村西遷,一起西行到了明天的槎鬱縣,併成為了槎鬱縣客家的一支。這支客家人來到槎鬱縣後,最後冇有安身之地,隻能在半山腰處開墾梯田,餬口非常艱钜,以後建立三山廟,三山神公然如托夢所說,一年降身一次。
卻說那三山廟是清朝於槎鬱縣青桐鄉柏塘村建的廟,出世童被香客尊稱為三山護國公,並不是槎鬱縣本地本來有人信奉的處所神仙。
伏龍廟傍山而建,四周有古木參天,但不管如何大風大雨,伏龍廟頂上寸葉不沾,此為第一怪;
這件事之以是引發媚孃的重視,是因為這三山神俄然突破了降身的規律,並且前去應戰本井水不犯河水的伏龍廟,這是普通的鬼仙做不到,也不會去做的事。而要說這三山神去收割伏龍廟神的地盤,也不公道,因為這些鬼仙的才氣範圍有限,遠了來祈福,鬼仙的才氣顧不過來,便會顯得不靈驗,於這鬼仙的名聲也無用處。這三山神俄然做出如此行動,獨一的啟事便是他需求大量的願力,而不管是俄然能夠持續降身,或者是需求大量願力,這兩點,都與那被放出的極凶物元神能夠的行跡相符合。
伏龍廟的廟祝、香客天然是不平的,因而兩邊定下文武鬥法,文鬥為各為十名香客算命祈福以觀靈驗;武鬥天然是字麵意義,就是直接鬥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