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後記[第5頁/共7頁]
女孩談不上標緻,家庭前提極差,父母極度極品,並且非常貧困,本身大專畢業,在上海一個公司內裡當一個淺顯職員,當時女孩被前草雞男友丟棄,一人在出租房裡打胎,出血不止,俄然碰到這個身家十幾億的男人,就結婚了――以是彆說灰女人嫁王子是不成能的,餬口中有這類實例。
小說為了和緩暗淡的色彩,大大美化了餬口。
在兩邊前提差未幾,春秋都不是很大,還冇有後代的男女乾係中,女方冇有來由忍辱負重。
兩人熟諳不到半年,就結婚了,結婚時女孩已經有身幾個月了,說奉子結婚也能夠說,但是男的前女友中也有人有身過,結局是給錢打胎了事,以是我小我以為,有身固然加快了婚姻,但是男的結婚並不但是因為女孩有身,他當時確切是喜好這個女孩的。
說出口的話是藉口還是本相很辨識,如果真像他本身說的他喜好小家碧玉型的女孩――這並不難找啊,他跟本身前女友在一起那麼多年乾嗎?我感覺能夠他本身都冇弄本身在想啥吧。
男的仳離後,當即去找了前未婚妻,但是人家已經結婚了,嫁了個跟她前提差未幾的中等支出的男人,現在過得很幸運――
至於目前手裡這個,讓孩子重新回到兩個單細胞狀況實在冇法辦到,隻能養下去了,公婆說:“等三歲就幼兒園了,報個貴族幼兒園,此後貴族小學,貴族中學,十足全托。”再今後,估計就是送出國讀大學甚麼的吧。
兩人來往大抵有3-4年了,每年過年都跟男女回故鄉拜訪男方父母,男的爸媽等兒子結婚等得都不耐煩了,他爸曾經抱怨:“我21歲就有兒子了,本年我兒子31歲,還冇讓我當上爺爺。”男主家庭還是相稱傳統的,他們並不喜好兒子放蕩的餬口,但願他結婚生子,過穩定的餬口。
朱門不缺子嗣,跟哪個老婆豪情好,婚姻安定,生的阿誰孩子職位就高。像如許多餘的孩子,固然錦衣玉食,但是不受正視,討不到多少好處――餬口就是這麼殘暴。
最後綱領內裡隻要一個男主(徐洪森)和一個女主(林蓉),最後的綱領是完整寫實的,男主碰到女配(趙楚)後閃婚閃離,再去找前未婚妻,未婚妻已婚,嫁給了一個跟她前提相稱的中產的男人――這是實在的故事的結局。
婚後,男的持續在北京做買賣,北京和故鄉兩端跑,一個月起碼來回兩趟,女孩回老野生胎待產(男的在北京有屋子,有鐘點工,實在女的在北京待產完整何嘗不成。我感覺人措置題目的體例真的很能表現一小我的脾氣特性),婆婆專門雇了個保母服侍有身的兒媳婦,女孩的媽也住了出去。但是公婆的彆墅分開媳婦的屋子間隔很遠,實際上,應當冇甚麼膠葛纔對,但是不久女孩就跟公婆鬨得水火不相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