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後記[第6頁/共7頁]
跟大學同窗分離後,女孩迷上了泡網,俄然跟網上熟諳的一個男人私奔,阿誰男人的詳細環境未知,能夠是個騙子。女孩仳離時開走了寶馬車,帶走了一筆錢,另有本身的金飾衣服包包甚麼的,回到孃家的,飛到廣州見這位網友後兩週,身無分文的返來,連衣服都是一身地攤貨,幸虧冇開著寶馬車去廣州。
這部小說激發了那麼大的爭議,倒是令我始料不及,不過這部小說也讓我發明在晉江寫作,必須事前有一個非常細節,完美的綱領,不然作者恐怕會受讀者的影響。晉江的讀者很熱忱,令我非常打動,但是確切對作者產生壓力。這部小說因為綱領完整,前麵布了很多線,前麵又乾係到結局,以是動筆後,固然讀者很不對勁,我也不能改了,終究把它按預先佈局的寫完。
坐完月子後,女孩就開端開著寶馬車到處亂逛了。老公又不在身邊(兩人春秋差了10歲,在身邊相同也有必然困難),孩子不需求她看,經濟前提又太好,讓她無聊到了頂點。
不久以後(彷彿也就剛出月子不久),女孩提出仳離,因為跟她在大學裡的前男友愛上了,結束了這場愛情不到6個月,結婚一共10個月的狗血愛情,考慮到女孩在這中間還生了個孩子,真不得不平氣當代人的速率。
小說為了和緩暗淡的色彩,大大美化了餬口。
我思疑大部分讀者跟我差未幾,以是看小說不消太當真,這類事情我們都遇不到,我們碰到的男人冇這前提放蕩。
女人要找賞識本身,歌頌本身,必定本身的男人,就像花需求肥料一樣――這點小說裡兩個男主都做得很好,張南風特彆超卓,林蓉在他麵前老是充滿生機和魅力。花花公子不但僅是有錢就能當的,花花公子最會辨彆,發掘,激起女人的長處,以是纔有那麼多女人不能自拔。
但是男的遲遲不肯結婚,厥後據他本身說是感覺未婚妻太標緻,太無能,他喜好家庭型的女孩,純真點,戀家點,宅一點。
以是孩子這個題目,真是很表現人道,當兒子要結婚時,兒媳婦肚子裡的孩子要受多少正視就有多少正視,但是兒子婚姻分裂,這孩子給哪家都嫌累墜。男女兩邊都很年青,此後都會再婚,都會再有孩子,一次閃婚閃離製造出來的孩子實在是多餘。
兩人熟諳不到半年,就結婚了,結婚時女孩已經有身幾個月了,說奉子結婚也能夠說,但是男的前女友中也有人有身過,結局是給錢打胎了事,以是我小我以為,有身固然加快了婚姻,但是男的結婚並不但是因為女孩有身,他當時確切是喜好這個女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