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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 爹[第1頁/共3頁]

毛驢拖著滾圓的壓穀石在擺設好的穀場上碾來碾去,一年的收成都在這裡。我倒是挺沉淪之前冇有分田的風景,一覺睡到天大亮,隊長吹著叫子,挨家挨戶叫著出工,我們一眾小孩子跟在前麵,屁顛屁顛地鬨騰著。小孩子也有公分的,七八歲的小孩頂半個公分,半大小子頂一個成人。冇曾想現在天矇矇亮,娘就要燒好飯菜,打水洗臉。

火油燈掐滅了,爹也熟睡了。閣房傳來爹的鼾聲,震得屋子瑟瑟顫栗。

我確切是我爹的仔,我孃親口奉告我的。

娘結婚那天,已是鄰近年關。與其說出嫁,倒不如說是迎娶,因為我爹,也就是李大壯,算是周家的上門半子。他三十歲掛零了,還是個自了漢。村裡都說他結實無能,烏黑的皮膚裡,筋骨根根支楞著,力能扛鼎。可惜早死了爹孃,冇人照顧,在村東頭的破廟裡一小我度日。奶奶想,招李大壯來,算是半個兒子,為周家沿脈香火。

過了年的春季,我哥就出世了,因而娘就給我哥取名叫秋生,還是姓周,這是奶奶和李大壯的前提。奶奶說,現在世道變了,村裡的父老說話都挺不起腰來,因而特地宰了家裡的一向至公雞,請隊裡的黨員做見證。

“你個臭婆娘,磨磨唧唧的,遲誤了老子下地做活。”爹老是會這麼罵罵咧咧地謾罵娘。

“他們瞎扯的。”娘說了一句,就冇了下文。

“你就是為了你阿誰死到台灣去的男人寫信,才讓娃子念這麼多書!”爹摔著板凳,罵罵咧咧地說。

“給她尋個男人嫁了吧。”神婆無法的擺擺手,對著奶奶說。

他讓我到他家去看,從不答應我擅自帶出。我也規端方矩地聽他的叮嚀。因為白日要出工,我便夜裡躡手躡腳地來到孫教員的屋子——村裡的破廟,這裡十幾年前曾經是爹的老巢,現在成了孫教員安身立命的寓所。

日子是一每天過下去了。開初娘老是提起傳喜來,惹得爹內心毛躁躁的,爹也曉得,娘始終對他冇有多少的豪情,因而就動不動摔筷子,尥蹶子。奶奶好說歹說,娘纔再也冇有提傳喜的事情。又過了三年,我就出世了。

“嘭”,一聲槍響,王老夫魂飛天外。據村裡人說,當時候槍斃還不興蒙黑罩頭,王老夫的眼睛一向惡狠狠地衝著娘,娘在人群裡匿藏了,可如何躲也躲不過,老感覺是在瞅著她。槍彈是從太陽穴穿過,留下了碗大的疤,但是王老夫直挺挺地立著,就是不倒下。

聽村裡老一輩人說,我娘是個童養媳,十歲就被我奶奶收養了過來。我奶奶的兒子,也就是讓我飽受爭議的阿誰所謂的“爹”,叫傳喜,十八歲到城裡挑著穀子買,被拉了壯丁,厥後就冇了下文。娘和傳喜冇來得及結婚,冇給周家留下一根香火,就杳無訊息。奶奶和娘日日以淚洗麵。再厥後聽一個疆場上逃返來的老鄉說,國軍敗退到廈門,他是充當死屍才逃過一劫,傳喜則冇那麼榮幸,他被推推搡搡地等上了去台灣的運兵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