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禮書[第2頁/共3頁]
太史公曰:至矣哉!立隆覺得極,而天下莫之能益損也。本末相順,終始呼應,至文有以辨,至察有以說。天下從之者治,不從者亂;從之者安,不從者危。小人不能則也。
治辨之極也,彊固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總也。王公由之,以是一天下,臣諸侯也;弗由之,以是捐社稷也。故堅革利兵不敷覺得勝,高城深池不敷覺得固,嚴令繁刑不敷覺得威。由其道則行,不由其道則廢。楚人鮫革犀兕,所覺得甲,堅如金石;宛之钜鐵施,鑽如蜂蠆,輕利剽遬,卒如熛風。但是兵殆於垂涉,唐昧死焉;莊蹻起,楚分而為四參。是豈無堅革利兵哉?其以是統之者非其道故也。汝潁覺得險,江漢覺得池,阻之以鄧林,緣之以方城。但是秦師至鄢郢,舉若振槁。是豈無固塞險阻哉?其以是統之者非其道故也。紂剖比乾,囚箕子,為炮格,刑殺無辜,時臣下懍然,莫必其命。但是周師至,而令不可乎下,不能用其民。是豈令不嚴,刑不陖哉?其以是統之者非其道故也。
禮之貌誠深矣,堅白同異之察,入焉而弱。其貌誠大矣,擅作典製褊陋之說,入焉而望。其貌誠高矣,暴慢恣睢,輕俗覺得高之屬,入焉而隊。故繩誠陳,則不成欺以曲直;衡誠縣,則不成欺以輕重;端方誠錯,則不成欺以方員;君子審禮,則不成欺以詐偽。故繩者,直之至也;衡者,平之至也;端方者,方員之至也;禮者,人道之極也。但是犯警禮者不敷禮,謂之無方之民;法禮足禮,謂之有方之士。禮當中,能思考,謂之能慮;能慮勿易,謂之能固。能慮能固,加好之焉,聖矣。天者,高之極也;地者,下之極也;日月者,明之極也;無窮者,泛博之極也;賢人者,道之極也。
周衰,禮廢樂壞,大小相逾,管仲之家,兼備三歸。循法守正者見侮於世,奢溢僣差者謂之顯榮。自子夏,門人之高弟也,猶雲“出見紛華盛麗而說,入聞夫子之道而樂,二者心戰,未能自決”,而況中庸以下,漸漬於失教,被服於成俗乎?孔子曰“必也正名”,於衛所居分歧。仲尼冇後,受業之徒沈湮而不舉,或適齊、楚,或入河海,豈不痛哉!
太史公曰:洋洋美德乎!宰製萬物,役使大眾,豈人力也哉?餘至大施禮官,觀三代損益,乃知緣情麵而製禮,依人道而作儀,其所由來尚矣。
故王者天太祖,諸侯不敢懷,大夫士有常宗,以是辨貴賤。貴賤治,得之本也。郊疇乎天子,社至乎諸侯,函及士大夫,以是辨尊者事尊,卑者事卑,宜钜者钜,宜小者小。故有天下者事七世,有一國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有特牲而食者不得立宗廟,以是辨積厚者流澤廣,積薄者流澤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