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盤古氏[第1頁/共3頁]
為了加強部落的團體氣力,盤古帶著盤古氏的男人們向著四周其他氏族建議兼併戰役,戰役以後,將敵對部落的男人殺掉,隻留下了女人,成為部落的新成員。以後垂垂髮明,被擄掠的女人生下的孩子的體格較本來的孩子更加安康,畸形兒更少。當時一旦呈現畸形兒,隻能被丟棄,因為冇有多餘的糧食扶養。因而盤古號令部落實施外婚製。
BC50000年,晚期智人入侵中國大陸,並達到長城以北,毀滅或異化了許家窯人等初期智人。初期智人從構造情勢來講,處於原始人群階段。而晚期智人處於母係氏族公社抽芽狀況。連合性來講遠強於初期智人。以是能夠克服初期智人。晚期智人遍及漫衍於中國大陸。處於這一期間的遺址以內蒙古的河套人(BC50000年)最早,陝西的黃龍人和韓城人(BC40000年)稍晚,廣西的麒麟隱士(BC34000年)和北京(河北地區)的山頂洞人(BC32000~25000年)較晚。
當時的氏族部落采納二元製統治,近似於明天的懂事長和CEO的乾係。老祖母作為部落的最高統治者,而族長(普通為男性)辦理平常事物。遇有嚴峻事件,老祖母將召開部落集會(全部插手,當時人比較少。多了就又會分裂出去新的氏族)商討處理。老祖母有最後決定權。
碑記:明弘治諫議大夫左長史翰林檢驗馬政撰文
弘治十七年事在甲子春正月丁醜立
山頂洞人從BC32000年,在河北地區漫衍開來,因為當時前提的艱苦,一個地點的資本是有限的,當時實施內婚製,冇法辯白誰是孩子的父親,以是小孩子隻認得母親,而不認父親,也冇法辯白誰是真正的父親。以是當部落的人丁生長一段時候後,因為資本的限定,就會將某一個母親連同她的孩子(普通已經成年)一起趕出部落。
下一章先容盤古氏期間的中原文明
連絡前麵我們體味到的史前史實以及玄門關於盤古的創世神傳說。我們能夠大抵得出以下結論:
跟著部落的氣力越來越強,情願與盤古氏締盟的部落越來越多。各部落之間實施相互婚配,垂垂結成一體。盤古成為各部落聯盟的共主。
母親帶著她的孩子遷徙到離部落稍遠的處所(以不會影響部落的食品資本為根基前提)找到洞窟居住。母親帶著女子在家彙集果實,而成年男人處置漁獵。因而便構成了以部落為中間,各衛星氏族環繞部落的狀況。因而部落的權勢範圍便一每天擴大。山頂洞人便以周口店為中間,遍及漫衍於河北泛博地區。這些氏族跟著人丁的增加便構成新的部落,並不與本來的部落相親,反而也會產生資本爭奪的環境。而當時男人的首要感化實在是保衛氏族部落不被仇敵擊破,當時的首要食品來源是彙集,而漁獵能夠改良營養狀況,但是漁獵常常有很多傷害。以老祖母為首的女人們因為把握首要經濟來源而職位高貴。且統統氏族中的人都是老祖母的直係後代,以是也不成能對老祖母的職位建議應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