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猶太教建立[第1頁/共3頁]
遵循聖經的記錄,上帝曾經與希伯來人有過“彩虹之約”和亞伯拉罕之約,加上摩西三度立約,乃至構成了一條“聖經的立約鏈(thebiblicalcovenantalchain)”。既然立了約,就必須踐約,這就把神、人乾係歸入了“法治”的軌道。
上帝與猶太人的左券乾係是極其崇高的,它突破了人神乾係中耐久以來把人置於絕對被動職位的宿命觀。既然是立約,就是一種雙向挑選的乾係,上帝放棄了剝奪人的自在和生命的權力,一退一進,人也就同時獲得瞭如許的權力。今後,具有生命與自在便成為人的一種不成剝奪的權力。所謂“天賦人權”,就是這個意義。既然連上帝都放棄了,那誰另有剝奪人的自在和生命的權力?誰的權力能比上帝還大?既然上帝都對本身的權力都停止了束縛,那麼,誰的權力還能崇高到不受限定的境地?
埃及的西奈山上帝為甚麼挑選立約的體例措置神、人乾係,是個值得人們思慮的題目。人應當具有自在,但人又是一種非常不肯定的存在,有能夠積德,但也有能夠作歹。人在上帝之下,卻在萬物之上,被定位為萬物的管理者,人一旦作歹,將給這個天下帶來很大的傷害。是以,必須對人的自在停止束縛,結束人的完整天然的狀況。這是《出埃及記》包含的兩層含義:自在的尋乞降自在的束縛。
摩西成文律法呈現後對猶太人的宗教和社會餬口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很多方麵至今仍嚴格安排著他們的行動。但不管律法有多少,唯有十誡是最為首要的。當異教徒以生命相威脅、要求猶太人放棄法律時,其他統統誡律都能夠放棄,唯有十誡不成放棄,因為它是上帝的律法(lawofgod)。
上帝命摩西製作聖所(基督),因為是在田野,實際為一帳篷(教堂的雛形),目標有三:(1)作他在他們中間臨時的寓所,以外證顯出與他們的同在,果斷他們的信心,免他們再陷祭奠偶像;(2)顯入迷與人相會交通之需求,心靈當然要緊,齊截的地點也需求;(3)預表將來在基督裡完整的救贖。今先人們有了專門的崇拜上帝的場合,令人與上帝的乾係更加密切起來。上帝在賬篷中的幕布後與以色列人說話。神的幕布在人間,令人可祭奠靠近神。這是神情意的實現,叫人與神相合。人能祭奠和求問,神、人之間無隔絕,這就是會所建立的目標。
遵循希伯來《聖經・舊約》的說法,上帝在如何措置人的這類不肯定性上也經曆了一個過程。在利用精神獎懲、大大水的警告以後,上帝最後挑選的是與人立約的體例,在人、神之間建立一種交感互通、相互依存的乾係:上帝是最高意誌的表現者,主宰著希伯來人的運氣,人應當虔誠地畏敬與從命上帝,同時上帝對人也承擔著承諾與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