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搜神記1 - 第24章 搜神記卷十一(3)

第24章 搜神記卷十一(3)[第1頁/共6頁]

樂羊子妻

【註釋】

【譯文】

①論:這裡是科罪的意義。

【譯文】

宋康王舍人韓憑娶妻何氏,美,康王奪之。憑怨,王囚之,論①為城旦。妻密遺憑書,繆其辭曰:“其雨淫淫②,河大水深,日出把穩。”既而王得其書,以示擺佈,擺佈莫解其意。臣蘇賀對曰:“其雨淫淫,言愁且思也。河大水深,不得來往也。日出把穩,心有死誌也。”俄而憑乃他殺,其妻乃陰腐其衣。王與之登台,妻遂自投台,擺佈攬之,衣不中手而死。遺書於帶曰:“王利其生,妾利其死,願以骸骨,賜憑合葬。”王怒,弗聽,使裡人埋之,塚相望也。王曰:“爾佳耦相愛不已,若能使塚合,則吾弗阻也。”宿昔之間,便有大梓木,生於二塚之端,旬日而大盈抱,屈體相就,根交於下,枝錯於上。又有鴛鴦,雌雄各一,恒棲樹上,晨夕不去,交頸悲鳴,音聲動人。宋人哀之,遂號其木曰“相思樹”。“相思”之名,起於此也。南人謂此禽即韓憑佳耦之精魂。今睢陽有韓憑城,其歌謠至今猶存。

鄱陽縣西邊有一座望夫岡。疇前,這個縣裡有個叫陳明的人與姓梅的女子訂婚,還冇有結婚,女子便被妖怪欺騙帶走了。陳明去就教占卜的人,占卜的人占卦鑒定說:“往西北走五十裡去找她。”陳明遵循他說的去尋覓,瞥見一個大洞,深不見底。他用繩索吊下去,公然找到了未婚妻。陳明就讓未婚妻先出洞,但他帶去的鄰居秦文,卻不把他拉上來。陳明的未婚妻因而發誓保持本身的節操,每天登上這座山岡,等候本身的未婚夫返來,因此人們把這座山岡叫“望夫岡”。

①哀慟(tòng):哀思至極。

【註釋】

嚴遵任揚州刺史的時候,一次在所屬郡縣巡查,聞聲路旁有女子的哭聲,並不哀思。就問她哭的是誰,那女子答覆說:“是我的丈夫,他被火燒死了。”嚴遵號令差役們把屍身抬過來,他與屍身說完話,就對差役們說:“死人本身說他不是被燒死的。”因而就拘繫了阿誰女子,並叫人看管屍身,說:“這裡邊必然有委曲。”差役陳述說:“有蒼蠅堆積在屍身頭部。”嚴遵便叫人扒開首發細心察看,發明屍身的頭被鐵椎子貫穿了。因而就拷問那女子,本來是那女子與彆人通姦而殺死了丈夫。

【譯文】

①輟:停止。

鄱陽西有望夫岡。昔縣人陳明與梅氏為婚,未成,而妖魅詐迎婦去。明詣卜者,決雲:“行西北五十裡求之。”明如言,見一大穴,通俗無底。以繩懸入,遂得其婦。乃令婦先出,而明所將鄰居秦文,遂不取明。其婦乃自誓執誌,登此岡首而望其夫,因以名焉。

【註釋】

【註釋】

後漢南康鄧元義,父伯考,為尚書仆射。元義回籍裡,妻留事姑,甚謹。姑憎之,幽閉空室,節其飲食,羸露①,日困,終無牢騷。時伯考怪而問之,元義子朗,時方數歲,言:“母不病,但苦饑耳。”伯考流涕曰:“何意親姑反為此禍!”遣歸家,更嫁為華仲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