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搜神記卷十八(3)[第1頁/共5頁]
【註釋】
【譯文】
【註釋】
【譯文】
晉朝有一個姓王的讀書人,家住在吳郡,一天,他乘船回家的途中路經曲阿縣,入夜時,將船停靠在大堤上。這時,他瞥見大堤上有一個女子,年方十七八歲,便號召她,讓她在船上過夜。天亮的時候,他解下一隻金鈴係在這名女子的手臂上。然後派人尾隨她回家,但是到她家一看,一個女人也冇有,因而,找至豬欄邊,發明一隻母豬的臂上繫著金鈴。
湯應誅二怪
天明,亭民來視。驚曰:“君何得獨活?”墨客曰:“促索劍來,吾與卿取魅。”乃握劍至昨夜應處,果得老蠍,大如琵琶,毒長數尺。西捨得老雄雞父,北捨得老母豬,凡殺三物,亭毒遂靜,永無災橫。
【譯文】
第二天一早,郅伯夷命令順次翻開樓上房間搜尋,成果找到了被鬼怪剃掉的一百多小我的髮髻。今後以後,這裡就冇有鬼怪了。
①顛蹶:跌落。
陳郡人謝鯤,為避災害稱病辭離職務,來到豫章郡隱居。一天,他路過一個空亭,夜裡就住在了亭子裡。這個亭子,之前早晨常常有人在此被殺。到了半夜四更時分,有一個穿戴黃衣服的人在亭子的窗外喊謝鯤的字說:“幼輿,能夠開一下門嗎?”謝鯤神采自如,一點也不驚駭,他叫那黃衣人先把手臂從窗戶外伸出去。因而,黃衣人依言把手腕伸了出去,謝鯤立即用力死死抓住他的手臂,黃衣人極力掙紮,直到手臂被拉脫了才得以逃脫。第二天一看,拉脫的手臂竟然是一隻鹿臂。謝鯤順著血跡尋覓,終究把這頭鹿捕獲。而後,這座亭子就再也冇有鬼怪呈現了。
【譯文】
天完整黑了,郅伯夷將衣服清算好後坐下來讀書,把《六甲》、《孝經》、《易》都通讀了一遍後,郅伯夷開端睡覺。過了一會兒,郅伯夷改換到床東頭,他用長布巾把本身的兩隻腳包起來,戴上頭巾和帽子,然後,悄悄拔出寶劍,解開腰帶。夜裡,屋中呈現了一個高四五尺的黑影,還能垂垂長高,它走到正屋,就向郅伯夷撲去,郅伯夷用被子把它矇住,然後與它鬥爭,鬥爭中,郅伯夷包腳的布巾脫落,郅伯夷就光著腳同鬼怪鬥爭,有幾次還差一點讓鬼怪逃掉。郅伯夷用寶劍、腰帶去擊打鬼怪的腳,並呼喊上麵的人點著燈火上樓照看。用燈火一照,本來是一隻紅色的老狐狸,滿身高低冇有一點毛,郅伯夷叫人把這隻狐狸拿下去燒死了。
①廨(xiè)舍:廨署。
至半夜。竟忽聞有叩閣者。應遙問是誰?答雲:“部郡相聞。”應使進。致詞而去。頃間,複有叩閣者如前,曰:“府君相聞。”應複使進。身著皂衣。去後,應謂是人,了無疑也。旋又有叩閣者,雲:“部郡府君相詣。”應乃疑曰:“此夜非時,又部郡府君不該同業。”知是鬼怪。因持刀迎之。見二人皆盛衣服,俱進,坐畢,府君者便與應談。談未竟,而部郡忽起至應背後,應乃回顧,以刀逆擊,中之。府君下坐走出。應急追至亭後牆下,及之,斫傷數下,應乃還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