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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儒生[第2頁/共6頁]

fu.com公佈1、承平天國的禮拜:謄寫到現在都冇有給大師先容過承平天國的禮拜,此次細心說一下。禮拜的前一日,有人一手荷著一麵旗號,一手敲鑼周行市上,口裡高呼明天禮拜。到了半夜半夜時分,即開端禮拜,燃點桌上油燈及吊掛的彩燈。並在上帝桌上供設清茶三杯,飯三盂,肴三盤,嗚鑼聚眾,頭子先生各坐正中,餘皆環坐,齊誦歌頌,然後先生跪誦章表,寫著全館(即全營)中的人名,誦畢焚化,這又彷彿玄門中的建蘸情勢。而後或講事理,或誦經文天條,最後以所供肴饌分享世人,是日皆可向廚司領得豐厚食品,歇息歡愉。這是七日禮拜的大抵景象,各館中都是如此停止,常日亦有兩次禮拜,在朝餐與晚餐時停止的,也是嗚鑼調集,像禮拜日一樣,不過略為簡樸一些,禮拜既畢,方始就食。即在軍事勿忙的時候,亦不能廢。如許典禮,厥後漸成為一種具文,那些禮拜的人,常常感覺討厭,悄悄謾罵,但因為法律森嚴,無法規避。如果有無病貪睡,聞鑼不到,必杖責數百板,三次無端不到,便要斬首。以是內心雖不肯禮拜,卻不敢不到,如有人犯了不對,便要在此當眾責打,即天王亦不能免。各王宮中也有如許的禮拜場合,陳列較為侈麗,凡遇禮拜,得向天廚中支付海菜及點心之類,為敬天之用,實則藉此多領食品,為宮中人吃苦。遇有喜慶,亦行此種禮節,盛饌取樂。不管何事,都以禮拜為準。即出兵兵戈之前,或兵戈返來。不管勝負,皆要調集大眾禮拜並講事理。如遇敗仗,要歸咎到一二人身上,說他們犯了天條,致於天父之怒,把那人當眾正法。或者彆的時候,要治一小我的錯過。也是用講事理的體例辦理,或打或殺,說皆本之天意。講事理是一樁極遍及的事,不管碰到甚麼事體,都要調集大眾講事理,亦若現在的當眾演說。所講的事理,多數是說到如何祭奠天父,如何練習天情,如何熟諳天條,偶然講到天父七日締造六合的故事,或說天父的慈愛,如何照顧我們,萬事都要由天父安排,切勿驚駭!在一個限定的期間,必須把天條儀文背熟,過期若不能背出,也要懲罰,乃至正法。是以,承平軍的規律很嚴明,都能從命號令,勇氣百倍。但是在小說中這些東西並不詳細申明,因為時不時的描述這些東西占去大量字數不講,也讓大師看著無趣,是以本書中就略過這些場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