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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中說這兩人是懦夫,但我以為作這類無謂捐軀的人不過是鹵莽魯莽的凡夫罷了。真正的懦夫,即便是閃電劈到了他身邊的樹木也不會吃驚;即便是海嘯湧向本身也不會驚駭,勇於和統統惡權勢作鬥爭,當故國危難、民族將亡時勇於挺身而出,橫刀立馬,關頭時不吝一死。這類勇於為國度和民族捐軀的人才叫勇。如果說不怕死就叫勇,那麼他殺者是不是都可稱之為“懦夫”呢?
武俠當然要有一身高深的技藝,不然是做不了大事的。但史乘上記錄的大多為武俠行俠的過程,並未記錄他們都使了甚麼樣的武功。我以為,武俠使甚麼樣的武功真的不非常首要,隻要他能為民除害,救人於危難,即便他使得是“三腳貓”的工夫也是會讓世人讚成的。近世小說中描述武俠的“武功”的內容頗多。乃至於把武俠寫成一個個的“武癡”,動不動就要用本身的蓋世武功禮服於人。當然,古典名篇《水滸傳》裡也有關於武功的描述。比方武鬆的工夫有鴛鴦腳、玉環步等,但對武功的描述卻極其簡樸,最多隻是提一提武功的名字。可見,前人更重視對“俠”的描述。武功的凹凸吵嘴隻能證明一小我的搏鬥技能有多高,並不能代表這個是否可稱得上是一名“武俠”。
齊國有兩個懦夫,一住城東,一住城西。一天,兩人相遇了,因而便坐在一起喝酒。過了一會兒,此中一人要去買肉下酒。另一小我說,你我身上都是肉,還買甚麼肉?因而二人便抽出刀來在本身的身上割下肉來下酒,至死而止。
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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俠客趨名利,劍氣坐相矜。
詩中俠客意氣風發,仗劍南北,來去敏捷,英姿颯爽。武俠不但要有高深的技藝,更首要的是要有“俠”的品格。而《呂氏春秋》中也寫瞭如許的一個故事:
綜上所述,與其說俠士可貴,倒不如說俠義精力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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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這篇課文的當時,並未感遭到甚麼,過後我才猛省:實在唐雎便可稱得上是一名了不起的俠客呀!他不但辯纔好,並且有勇,以一人之力救了全部安陵,這是多麼寶貴的俠義精力啊!
“武俠”一詞,固然“武”字在前,但首要的是“俠”字。光會武不可俠,純屬武夫;光有俠不會武,做不了大事。俠義精力是人間最寶貴的精力之一。有人說俠義精力最早出在春秋期間。我以為這類說法完整不精確。在我看來,自有人類文明的那天起,俠義精力便存在了。俠義精力一向在伴跟著人類,直到現在。之以是說俠義精力出在春秋期間,能夠是因為春秋期間的俠客比較多吧――這是多麼好笑的觀點!不是因為有了俠客纔有了俠義精力,而是先有俠義精力然後纔出的俠客。俠義精力存在於每小我的心中,隻是有的人闡揚很多,有的人闡揚得少。如果一小我能將俠義精力闡揚得淋漓儘致,那麼他必然是一名巨人!如果你常常助報酬樂,如果你常常不計小我得失地幫忙彆人,那麼恭喜你,你就是一名俠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