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三百四十章一個題目兩個內容[第1頁/共3頁]
於富春看完了這兩份稿件,也有些明白了吳記者的目標,看來是到了還價還價的時候了。
“嗬嗬,吳記者為了此次采訪報導確切是很辛苦,恰當的營養費我們還是應當補助的!”
對於這麼大的一個案子,法庭也是很慎重的,不成能當庭就作出宣判,因而,在案件審理結束後,法庭宣佈開庭擇日宣判。
而第二份稿件則分歧了,除了看題目的角度分歧以外,還對一些究竟的認定采納了一種極其恍惚的態度。比如說安江市委鼓吹部一開端就對吳記者講過,安江市委隻完成了市直構造的事情,而上麵五區三市兩縣的機構鼎新和乾部定編的事情正在停止中,但願記者在采訪中能把目光投向已經完成了這方麵事情的市直構造。
中原季報社吳記者的采訪,在市委鼓吹部的儘力共同下停止的很順利。十幾天後,吳記者拿出了初稿,一天的下午,吳記者伶仃一小我來到了於富春的辦公室。
吳記者聽到於富春的話,半閉著的眼睛全數展開了,對於富春大倒起苦水來,說他的人為是如何的低,獨一的女兒要結婚了,想要在報社四周買套兩居室的屋子,本身這個當父親的都冇有錢給他買!
於富春想了想:“吳記者,女兒結婚我們當父親的當然要為她做點事情了,這也是人之常情嘛。你為我們安江市委的鼓吹報導嘔心瀝血,做出了很大的進獻,作為我們安江市委也應當有所表示。如許,這兩份稿件你先放到我這裡,我拿去請穆書記考覈一下,聽聽他的定見。”
吳記者冇有就這個話題講下去,而是大談特談起他此次下去采訪是多麼的辛苦,為了寫好這份稿子,度過了幾個不眠之夜,言外之意,就是這份稿子破鈔了他大量的心血,安江市要作出一些賠償。
於富春在來安江擔負鼓吹部部長後,也和其他地市的一些鼓吹部長做過一些相同,大師也都非常的清楚,鼓吹報導當中的一些貓膩,對於各個報社表文章的代價也有過比較。於富春也曉得,遵循目前的代價吳記者要的這個代價並不算高,還算是公允公道。
這就是於富春發言的高超之處了,把這兩件事情捆在一起說,讓誰也說不出這句話有甚麼題目來,你要說是於富春要聽聽穆國興會不會拿出這筆錢的定見呢,也能夠。如果說讓穆國興對這份稿件提提定見也合適,這就是宦海中所謂的表示。固然發言的兩邊都很清楚,但是,你要把原話搬出去,還真的找不出半點弊端來。
於富春吃了一驚,他作為一個鼓吹部的部長,天然對各地的訊息把握的還是比較清楚的,他也曉得,現在都城中原季報社地點地區的房產代價,已經達到每平米一萬多了,兩居室的屋子起碼也得七八十個平米,這就是說,如果要想讓吳記者把第一份稿件出去,安江市就必必要支出靠近一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