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三百四十章一個題目兩個內容[第2頁/共3頁]
對於這麼大的一個案子,法庭也是很慎重的,不成能當庭就作出宣判,因而,在案件審理結束後,法庭宣佈開庭擇日宣判。
但是,令人遺憾的是,這份稿件卻把重點放在了上麵的區縣方麵。固然講的也是究竟,但是,這份稿件如果表出去,不管如何看也都會給人一種冇有完成任務,棍騙中心的感受。也會誤導一些人對中心的政策產生思疑。
吳記者放下了手中的茶杯,看了一眼於富春,神情有些古怪的說道:“於部長,這是很普通的事情,看題目的角度分歧,寫出來的稿子內容就會有辨彆的!”
在接這個案子之前,李彼得顛末慎重的研討,也以為飛達地產在這個案子當中勝訴的但願是非常的迷茫,如果不是妄圖飛達地產豐富的狀師費,李彼得纔不想給他們代理這個案子呢。不管如何說,輸了官司都會對他這個常勝大狀師的名譽形成一些不好影響的。
代價公允公道是一回事,但是這筆錢能不能給他,就是一個未知數了。於富春也非常清楚,穆國興這個市委書記的行事體例和脾氣脾氣。他是一個非常對峙原則的人,他如果分歧意做這件事情,其彆人就是說破大天也冇有效。
於富春吃了一驚,他作為一個鼓吹部的部長,天然對各地的訊息把握的還是比較清楚的,他也曉得,現在都城中原季報社地點地區的房產代價,已經達到每平米一萬多了,兩居室的屋子起碼也得七八十個平米,這就是說,如果要想讓吳記者把第一份稿件出去,安江市就必必要支出靠近一百萬,。
李彼得本來覺得顛末宋維達的活動以後,這些法官們是能夠采取他提出的這個究竟,如許以來,飛達地產持續遲延的目標就又一次達到了。
這就是於富春發言的高超之處了,把這兩件事情捆在一起說,讓誰也說不出這句話有甚麼題目來,你要說是於富春要聽聽穆國興會不會拿出這筆錢的定見呢,也能夠。如果說讓穆國興對這份稿件提提定見也合適,這就是宦海中所謂的表示。固然發言的兩邊都很清楚,但是,你要把原話搬出去,還真的找不出半點弊端來。
看了看一臉嚴厲的法官,李彼獲得此時感到冇有體例了,看來此主要持續遲延下去的目標,是絕對做不到了。
這是一個題目,內容相左的兩份稿件,第一份實事求是的總結了安江市委在機構鼎新和乾部定編事情中所作的事情和獲得的經曆,洋洋灑灑足有幾萬字。如果這份稿件如果能夠表,無疑會對安江市委起到一個正麵的鼓吹感化,對中心機構鼎新和乾部定編事情的順利展開,也能夠起到一個很無益的鞭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