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鬥獅和老同[第1頁/共3頁]
05年那年的大年月朔,就產生李村和唐村的鬥獅相互不平,成果激發了幾十人的群架打鬥事件,更不幸的是唐村的一個小男孩在群毆中不測身亡,成果形成的影響可想而知。
往年每年月朔,街道上也熱烈非常的,不說鬨市還是,單是那些各村的舞獅步隊就足以讓街道鑼鼓喧天,熱烈不凡。
文明古國、謙遜為先?
不讓,則鬥――鬥獅。
是以鬥獅是非常狠惡的,誰都不肯意輸,也輸不起。
鬥獅有三個部分:1、鬥鼓,比伐鼓之法、伐鼓之姿、伐鼓之聲,非此中熟行不敢上場,我有個堂叔之前插手過幾年話劇團,精通各種樂器,每次舞獅步隊當中也必少不了他;2、鬥拳,鬥拳不是兩邊上去直接對打,而是各隊派出一名十二歲以下的小孩演出拳法,誰獲得觀眾的呼聲最高,天然是誰勝;3、鬥獅,這個無疑纔是最出色的部分。鬥獅不但是舞獅和樂工共同要默契、要豪情,並且還要和對方的獅子比試較量,場麵當然冇有《獅王爭霸》的那麼大場麵,但無疑更實在、更刺激。
年嘛!根基上都冇啥事,以是過年也常常是一年最安逸的時候。正所謂“料年、料年”(料,客家口音,玩的意義),本就是“料”的。
另有一個倒是個極品,他小學讀完就冇再上初中,在家裡混了幾年,內裡混了幾年,竟然結婚了,還生了兩個孩子。這個本也冇甚麼,鄉村嘛,早結婚早生孩子也是極其普通的事。可他客歲竟然思疑他在內裡打工的老婆有了外遇,直接殺過就將他老婆的手腳全數打斷,拉回家裡關著養――你說這算甚麼事?還是正凡人做的事嗎?他爸去勸他,成果被他打折了手轟出來了,自此冇有人再敢勸他,他爸媽也帶著他的兩個孩子彆的餬口,一向到他老婆的孃家來了十幾小我才製住了他,救走了他的老婆――呃!前妻,事情才得以告一段落。
歸正這個事情我隻是插手罷了,我冇有決定權,大師如何說那就如何做,歡暢就好。
低調纔是真諦!
“大年月朔,老同集會”,這是我們幾個老同早就肯定了的鐵端方。
不過我們九個老同,卻仍然隻能肯定七個插手。
絕對不能讓!
會獅,是指兩個舞獅步隊的相互遭受。
特彆是“會獅”的時候,那才叫過癮!
會獅時該如何辦?
當時的青山鎮書記、鎮長等人頓時結束年假,措置了這件群毆事件以後,敏捷調集鎮的首要帶領、各村長各族頭停止臨時非正式的告急集會,參議關於各村舞獅的集會。最後集會通過了決定,每年隻答應一條村到青山鎮街道舞獅,挨次由各村長抽簽排序,輪到的村莊能夠放棄舞獅,主動順延下去,末端決定上還要在場的人都簽上了大名、按上了指模,以示村村從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