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鬥獅和老同[第2頁/共3頁]
會獅,是指兩個舞獅步隊的相互遭受。
不過也是,像我們也就才20歲――呃21歲了,可她們四個女老同除了一個讀大學的,其她三個竟然都嫁人了,一個另有了一個幾個月大的小孩,這個環境該如何聚啊?以是說,不叫女老同也的確是有事理的。
不能讓!
但誰又會棄權呢?須知舞獅隊多的時候一條村也能一天撈幾千塊的紅包錢,一隊獨市更是能日進萬金,這麼好的機遇突破頭來都搶不到,誰會放棄?
因為不是我們村的獅隊,以是我也冇有興趣去看彆村獅隊的演出,再說我另有彆的事情要做呢――大年月朔,老同集會。
輸不起咋辦?不是兩邊來的人都挺多嗎?群毆唄!看看誰真的能贏!?
年嘛!根基上都冇啥事,以是過年也常常是一年最安逸的時候。正所謂“料年、料年”(料,客家口音,玩的意義),本就是“料”的。
文明古國、謙遜為先?
而老同窗集會普通都會定在大年初三,因為大年初三在我們這裡是傳說的窮鬼日,是不能登門拜訪親戚的(不過拜訪朋友倒是無妨),隻要窮鬼纔在那天跑去親戚家,是以這一天非常合適同窗集會。我記得客歲大年初三我們在百川的高中同窗集會,人隱士海的滿是各個春秋段的同窗集會,飯店滿、賓館滿、卡拉ok滿……冇有一個處所是空的,的確大年初三就是法定的同窗集會日了!
不過我們九個老同,卻仍然隻能肯定七個插手。
本來和我同齡的應當是有九個男的,四個女的,但是他們說不要女的插手,說甚麼女的遲早都是彆人家的人,插手不穩定,不好玩――呃!我竟無言以對!
出色的鬥獅就這麼退出青山的汗青舞台了,不知哪一年才氣再度開啟了?不過這個固然比較可惜,但安然纔是霸道啊!誰不怕群毆再現,汗青再演呢?
鬥獅的輸了的步隊的獅子要伏在地上恭送勝方,同時也要敲響歡迎之鼓,可謂丟麵之極,普通輸了的步隊都無顏再度挨家挨戶去拜年(拿紅包,有錢收的哦),直接偃旗息鼓,搬獅回朝。
不讓,則鬥――鬥獅。
當然了,舞獅的本意應當是慶新年、賀新春,熱烈熱烈、喜慶喜慶,不該該和款項扯上乾係的。但是在市場經濟前提下、物質橫流的明天,做甚麼能和錢不扯上乾係的?並且錢多錢少都是被拜訪者的情意,這個又不是獅隊能跟他要多少就能多少,有的人乃至還怕給少了被彆人比下去了呢?你說這事找誰說理去?
老同集會,不是老同窗集會,而是村上的關姓同齡男人的集會。
我們小壩村在前年的時候就已經輪過了,以是在今後的十來年裡幾近都不成能上街舞獅了,除非呈現其他村個人棄權的環境下纔有能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