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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9、推理小說裡的犯法動機都是小我的。至於國際詭計和計謀的政治遊戲屬於彆的一種小說,舉例來講,像是間諜構造之類的故事。行刺的情節,必須保持必然程度的夷易近人,才氣夠反應讀者的平常餬口經曆,使他們壓抑已久的慾望和情感有所宣泄。

作品:將一對苦戀的情侶奉上婚姻的聖壇。

十6、太長的論述性筆墨,奧妙的人物闡發,過分的氛圍營建或是在一些旁枝末節上玩弄筆墨,都不該該呈現在推理小說裡。這些在犯法的記錄和推理的過程中完整不首要。我們的首要目標是要陳述題目,並經過闡發將題目作出美滿的推論。而這類筆墨隻會停滯情節的生長,並將不相乾的事情加進主題內裡。當然,需求的論述和人物的描述能夠使小說更加逼真。當作者將故事描述得非常惹人入勝時,可使讀者的情感完整投入在劇情的生長和人物的描畫上,就這一點而言,作者已經將純文學的技能和犯法事件所需具有的實在性相容,並闡揚到劃一的境地了。寫推理小說是一件非常鬆散的事情,讀者看它並不是為了富麗的詞采和藹概,也不是為了燦豔的論述和情感的投射,而是為了刺激腦力所做的心智活動――就像是他們去插手球賽或玩拚字遊戲一樣。若在一個棒球比賽中,在換場時候對球員報告球場的天然風景是如何的斑斕,這如何能鼓勵球員們想要贏球的心呢?若在猜字遊戲的詞彙裡摻雜著說話學的學術論文中所利用的晦澀字眼,如許隻會使猜謎者在玩遊戲的時候變得煩躁不安。

8、破案隻能通過符合天然的體例。就推理小說而言,把戲、求神問卜、讀心術、降靈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為忌諱。一個按照理性創作的推理故事,讀者纔有公允的機遇參與鬥智,但若和神異的天下合作,乃至濟身四次元的形而上天下緝凶,讀者即是在起跑點就必定輸了。

6、推理小說必須有偵察,偵察不窺伺案情就不能稱之為偵察。偵察的任務是彙集統統能夠的線索,再按照這些線索找出阿誰故事一開端時就犯下罪過的人。如果偵察不能經過線索的闡發推演出終究結論,那就如同偷看算術課書後才解答的小門生一樣,不算真正處理了謎題。

十3、推理小說中,最好不要有奧妙構造、幫會或黑手黨之類的犯法個人,不然作者即是在寫冒險小說或間諜小說。一件完美而懸疑的行刺案,若被這麼一多量人馬攪和的話,那可就無可挽回地垮台大吉了。當然,推理小說中的凶手仍應當有他合法的逃命機遇,但如果讓全部龐大的奧妙構造為他撐腰(如無所不有的藏匿地點或多量人馬的庇護),那明顯又過分甚了。信賴一個有自負心的一流凶手,在與偵察對決時,不會讓本身披上一身冇法穿透的盔甲才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