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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平生,除了談情說愛,不過就是吃喝拉撒睡和事情、文娛,小說寫的是人,天然遵守一樣的規律。一個冇有儲存重心的人,他的餬口就是一本流水賬,不成能有出色,更不成能有傳奇。小說如果也平白直抒地如許寫,天然也不成能寫出甚麼跌宕起伏的東西。談愛情,是言情小說的主題,但是書中的人物不成能每天、無時無刻地談愛情,就算是愛情,光寫他們如何做愛未免也太讓人倒胃口。
另有一點,戲劇牴觸。冇有牴觸就冇有小說。現在的書很多都冇意義,特彆是台灣言情,就在於內容平平無奇,有個甚麼愛情的波折或竄改,也大略是第三者的參與,最好笑的是,還是底子就冇有任何豪情牽涉的“第三者”。而很多小說的套路就是:男女配角愛得如火如荼之時,俄然呈現一個長相標緻妖媚的女副角,花了點手腕讓女配角曲解她跟男配角有一腿,女配角就心碎欲絕地讓步了,然後男配角轉頭去找女主,解開曲解,說句總要在最後纔會說出口的“我愛你”,然後統統雨過晴和,笑劇結束。
起首是人物本身。現在有些作家喜好寫一些非正凡人,比方殘疾人(眼疾、耳疾或其貳心機缺點),心態偏差的人、超才氣者……之以是這麼寫,大略是因為這類人本身的分歧平常所帶給讀者的別緻。從一個分歧於大眾的視角解纜,人物的特性就凸現出來了。他們所想所做的事,常常會帶著小我的奇特性采而顯得出人意表。
起首是人物本身。現在有些作家喜好寫一些非正凡人,比方殘疾人(眼疾、耳疾或其貳心機缺點),心態偏差的人、超才氣者……之以是這麼寫,大略是因為這類人本身的分歧平常所帶給讀者的別緻。從一個分歧於大眾的視角解纜,人物的特性就凸現出來了。他們所想所做的事,常常會帶著小我的奇特性采而顯得出人意表。
在我看來,愛情的主體是人。人的行動、思惟、品德決定他的愛情誇姣與否,換言之,談愛情實在是跟人物的行動和思惟緊密聯絡的。寫愛情,不是必然要寫兩人在一起談情做愛才就愛情,而是寫人本身。男女的本性如何,餬口圈如何,對愛情的觀感和原則如何,兩人對相互的認知如何,豪情是如何產生、加深的,又對愛情和本身的餬口產生牴觸時如何措置,碰到波折時如何麵對,乃至當愛情跟本身的莊嚴、代價觀產生嚴峻背叛時如何挑選……這些都是愛情的一部分。一部勝利的小說,不但僅隻是內容措置得好,在看似虛幻古怪的故事中讓我們看到仆人翁本身的本性與魅力,看到愛情的背後所表現的實在人道,看到書中人物愛一個該愛的人,珍惜一段值得珍惜的豪情,這就是小說該尋求的目標。我向來不會喜好一本仆人翁讓我涓滴不賞識、認同的小說,愛情的代價,就在於值得愛,也值得被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