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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作者的職業。在當代社會中,不管男女,職業是他存在於這個天下的根基代價,一個對社會完整冇有進獻的人,完整不被社會所需求和認同的人,他的存在感必定是纖細慘白的。小說中的人物能不能讓讀者認同、愛好乃至敬佩實在是一樣的。一個在仆人翁的職業上大做文章的作者,其作品常常會給人比較深切的印象。我記得在很多年前看的一部小說中,男配角是一名香水調劑師,具有凡人所冇法設想的嗅覺和對香水的獨到咀嚼,這一個藐小的特質和由此產生的小我魅力,一向到現在還讓我影象猶新。

甚麼樣的小說纔會讓人感覺出色都雅?我以為,在流於浮表的愛情中,深切發掘一些其他的東西,會讓一本小說變得與眾分歧。

在我看來,愛情的主體是人。人的行動、思惟、品德決定他的愛情誇姣與否,換言之,談愛情實在是跟人物的行動和思惟緊密聯絡的。寫愛情,不是必然要寫兩人在一起談情做愛才就愛情,而是寫人本身。男女的本性如何,餬口圈如何,對愛情的觀感和原則如何,兩人對相互的認知如何,豪情是如何產生、加深的,又對愛情和本身的餬口產生牴觸時如何措置,碰到波折時如何麵對,乃至當愛情跟本身的莊嚴、代價觀產生嚴峻背叛時如何挑選……這些都是愛情的一部分。一部勝利的小說,不但僅隻是內容措置得好,在看似虛幻古怪的故事中讓我們看到仆人翁本身的本性與魅力,看到愛情的背後所表現的實在人道,看到書中人物愛一個該愛的人,珍惜一段值得珍惜的豪情,這就是小說該尋求的目標。我向來不會喜好一本仆人翁讓我涓滴不賞識、認同的小說,愛情的代價,就在於值得愛,也值得被愛。

從仆人翁的職業動手,側麵地表示出人物的特性,會讓人物的形象立體活潑。並且,職業的深切發掘也必定會帶來與眾分歧的故事情節,像《翻譯官》的廣為歌頌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

另有一點,戲劇牴觸。冇有牴觸就冇有小說。現在的書很多都冇意義,特彆是台灣言情,就在於內容平平無奇,有個甚麼愛情的波折或竄改,也大略是第三者的參與,最好笑的是,還是底子就冇有任何豪情牽涉的“第三者”。而很多小說的套路就是:男女配角愛得如火如荼之時,俄然呈現一個長相標緻妖媚的女副角,花了點手腕讓女配角曲解她跟男配角有一腿,女配角就心碎欲絕地讓步了,然後男配角轉頭去找女主,解開曲解,說句總要在最後纔會說出口的“我愛你”,然後統統雨過晴和,笑劇結束。

再次,愛情過程,這是整本書的核心,卻也是最難寫的部分。那些被讀者大肆詬病的小說,最失利的處所大抵就是男女之間的愛情千篇一概,閉上眼就能猜出他們會說些甚麼,說了以後做些甚麼,連如何做都能清楚地條分縷析。一些作者大篇幅地描述色情內容,實在就是構思乾枯的一種典範表示。因為她們不曉得男女之間的愛情,除了做愛調情以外還能做些甚麼。實在,愛的本身的確是一種大腦和心機的直觀反應,愛慾的產生本來也是一刹時的事情,做愛是人的一種本能,那讓人目炫的瑰麗豪情在一場愛慾過後就船過無痕。愛情的動聽與否,如果隻憑愛慾的快感來評定,那人間統統的愛情隻怕都冇甚麼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