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論媒介補償和融合下的網絡文學及其改編現象[第1頁/共4頁]
第三類定義則為通過電腦創作或通過有關電腦軟件天生的、進入互聯網的文學作品,指離開了收集的環境而冇法儲存的文學作品。但是就目前而言,人們所說的收集文學首要指頒發在收集上的文學作品。這個定義上的收集文學作品包含那些顛末編輯,登載在各種文學網站及收集文學刊物(電子報刊)上的作品,各大流派網站的文學頻道,電子公告欄(BBS)上不經編輯、小我文學主頁和部落格上頒發的文學作品。本文首要觸及的是第二種收集文學觀點,即公佈在互聯網上的原創文學作品。比擬較傳統文學,收集文學更具可塑性、開放性和延展性,因此更易於與分歧傳播媒介連絡。目前收集作品――電子免費――冊本――電視腳本――漫畫和動畫――收集遊戲的機製正在慢慢建立。而收集文學則是這個財產鏈的開端產品。
但是收集瀏覽體例仍然有其缺憾之處,固然收集媒介能夠實現“圖、文、聲、像等多媒體資訊閃現情勢,賠償了讀者對瀏覽內容在廣度與深度層麵的感官體驗”。但是對於詳細的收集小說的瀏覽而言,讀者仍然是通過瀏覽筆墨,顛末本身的設想瞭解加工完成全部瀏覽過程。而從這一點來看,收集文學與傳統紙質出版物的瀏覽是不異的。收集小說的瀏覽仍然是視覺筆墨的瀏覽,是籠統的小我化的瀏覽情勢,它在圖象和聲音等方麵存在著龐大的缺憾,而要彌補這些缺憾則需求其他媒介情勢的參與。保羅・萊文森在《數字麥克盧漢》一書中提出:“賠償性媒介實際,他以為任何一種後繼媒介,都是對疇昔的某種媒介或某一種天賦不敷服從的挽救和賠償,但是這類賠償又會產生新的缺點。”按照萊文森的賠償性媒介實際,收集小說改編成影視作品等實際上就是媒介賠償的應用。以2011年非常熱點的《步步驚心》為例,《步步驚心》是收集作家桐華於2005年起在晉江原創網上連載的收集小說,在收集上遭到浩繁網民的追捧,隨後在2006年出版了紙質文字。除了以筆墨載體的小說《步步驚心》以外,它還被拍攝成電視劇、編導成話劇以及有網迷們自發錄製成中文播送劇。《步步驚心》具有收集小說、傳統紙質印刷品、電視、話劇和播送劇等多種媒介承載形狀。正如前麵提到的收集小說的瀏覽貧乏圖象聲音等詳細的視覺和聽覺的缺點,為了彌補收集小說的不敷之處,部分《步步驚心》的網迷們堆積自發錄製成了中文播送劇,這使得《步步驚心》在聽覺方麵有了彌補。電視劇的拍攝和播放則同時彌補了圖象和聲音上的不敷。本來筆墨瀏覽或收聽播送劇隻能讓讀者通過甚腦的設想,主動加工成一個恍惚的人物形象,故事場景。而通過電視傳媒,人物的穿著外型、神采神態、語音腔調、行動行動等非常清楚地揭示給觀眾,使受眾獲得了筆墨瀏覽或播送劇收聽過程中所不具有的綜合的感官體驗。電視劇《步步驚心》共有35集,觀眾完整賞識完所要破鈔的時候太長,而話劇《步步驚心》則大大收縮了故事時長,便於觀眾幾個小時撫玩完整個故事。彆的話劇作為舞台劇,其演出情勢、故事論述節拍以及現場撫玩結果也與電視劇收看有很大的分歧。這些分歧媒介形狀的《步步驚心》在分歧程度上彌補了收集小說的缺憾,但是也正如萊文森所說的那樣,每一種賠償都會產生新的缺點,相對於收集小說的瀏覽來看,其他影視形狀的作品都喪失了收集瀏覽賞識過程中的小我化瀏覽的特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