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花城模式[第1頁/共3頁]
就在他籌辦安下心來的時候,陳常樂把他從接待所拉了出來。
這就需求花城本地影視公司的共同,中間商會安排好統統。
在這裡香江人、寶島人、本地人和花城本地人構成了一個江湖,花城是冒險家的樂土。
遵循《外來妹》十集的播送量計算,就是張瑩瑩在華國電視台的黃金時段唱五天歌。
張瑩瑩唱了一遍,感覺還行,不需求太龐大的演唱技能,本身能夠掌控。
林子軒隻是一個文藝青年,充其量是音樂愛好者,寫簡譜還行,配樂就一竅不通了,那需求專業的音樂知識和豐富的經曆。
可來到花城的人有幾個是循分守己的,大多是抱著一夜暴富的心機。
另一種體例是偷拍,這是香江劇組常用的伎倆。
他們說的都是粵語,對此林子軒隻能無語了。
因為這件事,陳常樂倒是更加看重林子軒了。
這時候兩人已經混熟了,陳常樂不會瞞著他,這就是花城形式,風險和機遇並存。
這時候香江的劇組想來大陸拍戲有兩種體例,一個是走普通法度停止報備,獲得審批以後就能前來大陸,如許普通打著兩地合拍的燈號。
“林老弟,你還真是多纔多藝,像你這類人就應當來花城大展拳腳。”陳常樂鼓勵道。
在這裡每天都有人發財致富,也有人被騙停業,想發財就要冒險,不然就老誠懇實的在工廠裡打工,安穩度日。
他看出了題目,小題目普通不會過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水至清則無魚的事理他曉得,隻要過分度的事情他纔會出麵,不能讓人感覺本身好亂來。
“那是香江一個馳名的電視劇導演,傳聞現在開端拍電影了,叫杜奇峰。”陳常樂見多識廣,向林子軒先容道。
就像寶島電視台和都城電視藝術中間的合作一樣。
接下來就是配樂和談代價了。
林子軒本來不懂這些,不過李虹曉得,她做了這麼多年製片,對內裡的門道很清楚,在都城的時候就對林子軒傳授過經曆。
至於這首歌的代價,遵循花城這邊的市場價,詞曲加在一起是800元。
《我不想說》這首歌曲的版權還在林子軒手裡,可在這時的華國,歌曲版權用處不大,盜版成風,冇有法律庇護,想靠著版稅餬口那是癡心妄圖。
林子軒想了想,放棄了在這裡拉投資的動機,都城裡一樣有有錢的主,還能知根知底,冇需求趟這灘渾水。
劇組的賬目他和林子軒都能夠檢察,撈好處屬於暗裡的買賣,賬目很輕易做平。
看到能贏利就上,看到要賠錢就撤。
即便是不露麵,也比在處所電視台上半年的節目鼓吹的結果更大。
這就是陳常樂感覺林子軒懂分寸的處所,他喜好和如許人的同事。
隻是如許的話比較費事,大陸這邊要考覈腳本,腳本不過關不會審批,想想就曉得,香江的電影腳本很難過關,電視劇倒還差未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