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我的女友是狐狸精 - 第七十章 青姑偷情(下)

第七十章 青姑偷情(下)[第1頁/共4頁]

實在,宋朝的禮法軌製相稱嚴格,當權者曾以法律的情勢明文規定:和尚、羽士們不得有性行動!這一點以宋太祖和宋太宗最為嚴格。

據記錄,宋朝羽士“皆有妻孥,雖居宮觀,而嫁娶生子與俗人不異”的狀況,耐久一向冇有竄改,而和另有老婆的人就更不在少數。如陶穀《清異錄?釋族?梵嫂》載,相國寺和尚澄暉“以豔倡為妻”,自發得“歡愉風騷,光前絕後”,並以“冇頭髮蕩子,有房室如來”自況。

因而,他們就把目光轉向了寺廟,那些相稱有錢的和尚。在老公們的鼓動下,很多女人與有錢的和尚私通,這類事在本地叫做“貼夫”。大抵是本地這類事情太多了,女人們貼夫時不是偷偷摸摸的,都是光亮正大的在做,本地人冇有感到這是見不得人的。因為當時寺廟裡的和尚都很富有,以是,住在寺廟四周的婦人多數以這些僧報酬“貼夫”。

我的耳鳴、眩暈消逝。

宋太宗也提出要求,要嶺南地區的處所官員,將“僧置妻孥”之禁,在本地逐步加以推行。

實在我本來想捂嘴吧的,狐狸特有的氣味讓我想嘔吐,但是我現在想捂耳朵,那聲音極具魅惑,綿軟,極儘風***,讓聽者渾身發酥。

由此可見,當時的和尚透腥征象是多麼的放肆。

老王勸道:“你也彆當真,全當笑談罷了,我們能夠向辦理者提出定見,看能不能管管?”

有的和尚,多的能夠找到4、五個婦人,少的也能夠找1、兩個。這類被北方人視為下賤的行動,在兩浙倒是一種時髦,非常讓莊綽過足了眼癮。

就在她將要倒地的一刹時,我將手中的縛妖鎖衝她撒去。

瘦子老李搭話道:“老王,哪個朝代不如許,宋朝如何成了你的研討工具?”

老李頭也不回的答道:“你願爬,你就爬吧!我歸去了。”

在江南餬口的期間,莊綽有幸發明瞭江浙一代的這一大民風。本地的女人有種很變態的思惟,以為靠合法的做買賣、跑買賣贏利是種很丟人的事,比作妓女還下作。反倒把賺來大筆“玄色支出”當作光宗耀祖的事,就差放兩串鞭炮了。這些女人們常日裡聚在一起,不是會商時下甚麼衣服最風行,就是切磋哪家酒樓出了甚麼新菜肴。

老王點頭,苦笑,忙不出石亭,追逐老李去了。

某些僧道還是倡寮的幫襯者,乃至是以變成事端。如“錢塘羽士洪丹穀,與一妓通,因娶為室。”

這彷彿也能夠解釋宋高宗南遷以後冇了男人本性,幾十年如一日的向金國低頭認聳,本來是受了這一帶軟男人的影響。

知州蘇軾命令處以極刑,其判詞曰:“毒手傷人,花容粉碎。空空色色今安在?臂間刺道苦相思,這回還了相思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