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我的女友是狐狸精 - 第七十章 青姑偷情(下)

第七十章 青姑偷情(下)[第2頁/共4頁]

老李頭也不回的答道:“你願爬,你就爬吧!我歸去了。”

在江南餬口的期間,莊綽有幸發明瞭江浙一代的這一大民風。本地的女人有種很變態的思惟,以為靠合法的做買賣、跑買賣贏利是種很丟人的事,比作妓女還下作。反倒把賺來大筆“玄色支出”當作光宗耀祖的事,就差放兩串鞭炮了。這些女人們常日裡聚在一起,不是會商時下甚麼衣服最風行,就是切磋哪家酒樓出了甚麼新菜肴。

關於宋朝男人吃軟飯的事情,記錄在南宋期間的《雞肋編》裡,原文是:“兩浙婦人,皆事服飾、口腹而恥為謀生。故小民之家,不能供其費者,皆縱其私通,謂之貼夫,公開出入,不覺得怪。如近寺居人,其所貼者皆僧行者,多至有四五焉。”這本書的作者是莊綽。

又如杭州靈隱寺和尚瞭然,“常宿於為妓的李秀奴家”,在財錢用儘後,“秀奴絕之”。瞭然“沉淪不已,乘醉往秀奴家,不納,因擊秀奴,順手而斃。”官府將瞭然擒獲,發明其臂上刺字:“但願同生極樂國,免教當代苦相思。”

俄然,我耳鳴響起,緊接著,伴跟著是頭開端眩暈,體內的人性大發,我曉得這是我和仆人約好的半個時候到了,我仰天長嘯,衝藍天迴應。

宋孝宗時,臨安四周有一寺,誘騙、監禁“婦女三十三人,皆有姿色。至夜,有僧行二十餘人至此”,置宴歡飲以後,“雜然群通”,個人對婦女實施性侵害。知臨安府查明此情,“即部百卒,捕殺僧眾,焚其寺,以群婦召主收領。”

僧道娶妻之風持續至元朝,朝廷力求竄改,明文規定:“諸僧道悖教娶妻者,杖六十七,離之,僧道出家為民,聘財冇官。”

因而,他們就把目光轉向了寺廟,那些相稱有錢的和尚。在老公們的鼓動下,很多女人與有錢的和尚私通,這類事在本地叫做“貼夫”。大抵是本地這類事情太多了,女人們貼夫時不是偷偷摸摸的,都是光亮正大的在做,本地人冇有感到這是見不得人的。因為當時寺廟裡的和尚都很富有,以是,住在寺廟四周的婦人多數以這些僧報酬“貼夫”。

等倆老頭的身影走遠,我從地上爬起來,不慌不忙的踱步進入這個小廟堂。

實在我本來想捂嘴吧的,狐狸特有的氣味讓我想嘔吐,但是我現在想捂耳朵,那聲音極具魅惑,綿軟,極儘風***,讓聽者渾身發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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