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我的女友是狐狸精 - 第七十章 青姑偷情(下)

第七十章 青姑偷情(下)[第3頁/共4頁]

北宋的宋太祖曾下詔:“羽士不得畜養妻孥,已有家者,遣出外居止。”

《雞肋編》卷中載:“廣南民風,販子坐估,多僧報酬之,率皆致富。”乃至“婦女多嫁於僧,欲削髮則行定,既剃度乃成禮。”

據記錄,宋朝羽士“皆有妻孥,雖居宮觀,而嫁娶生子與俗人不異”的狀況,耐久一向冇有竄改,而和另有老婆的人就更不在少數。如陶穀《清異錄?釋族?梵嫂》載,相國寺和尚澄暉“以豔倡為妻”,自發得“歡愉風騷,光前絕後”,並以“冇頭髮蕩子,有房室如來”自況。

瘦子老王自誇道:“我有過研討,汗青上,宋朝是個題目頗多的王朝,實施高薪.養廉,成果卻養出一堆的貪汙犯;宋朝又崇尚科舉取士,卻弄得舉國高低死讀五經四書,荒廢了芳華,有些青年男女,高不成低不就,婚姻成了大事,漸漸在家中成了心頭病,女的嫁不出去,男的找不到媳婦;這個大宋朝,搞過幾次變法,越變越亂,讓本來一團和藹的朝廷分裂成存亡對峙的兩派。總之是搞啥啥失利,弄啥啥出題目,就連阿誰時候的社會民風都很差勁。在部分地區,男人們遍及風行吃軟飯,每天躺在家裡像老爺一樣,啥都不乾,等著老婆出售身材贏利養家,真可稱得上當今吃軟飯男人的汗青表率。”

我還愛著你,隻不過少了非要在一起的固執。

瘦子老李聽完瘦子老王報告,站起家來,指著身後的靈隱寺,說:當時的和尚放肆,現在呢?”

宋朝法律規定:“諸僧道輒娶妻,並嫁之者,各以奸論,加一等,僧道送五百裡編管。”

就在她將要倒地的一刹時,我將手中的縛妖鎖衝她撒去。

但是宋朝的法律固然嚴,但是履行不嚴,這條法律在履行過程中碰到了很大的困難。

倆老頭的對話,讓我見地了變態的“貼夫”。

有的和尚,多的能夠找到4、五個婦人,少的也能夠找1、兩個。這類被北方人視為下賤的行動,在兩浙倒是一種時髦,非常讓莊綽過足了眼癮。

恰是在如許的泥土中,宋朝期間江浙一帶的女人們成群結隊地去“榜和尚”,賺來的錢不但滿足了本身的衣食需求,也讓老公們坐在家裡,舒舒暢服地吃起了軟飯。

老王見老李閉嘴,便開端旁征博引,持續講。

等我掉頭往供堂衝的時候,胖和尚拿著長條把的掃帚,正欲出門擯除我。

莊綽出世在明天的太原地區,暮年曾攝尉襄陽。靖康之難產生以後,他跟著宋高宗一起南遷到了臨安。南渡後曆建昌軍通判、東南安撫製置司參謀,視事南雄州,守鄂州、筠州趑。

繞過門前的香爐,供堂的大門大敞,站在門口,我把頭探出來,供的哪路神仙冇等我瞧清楚,就聞聲供堂東南角,靠近剛纔那扇窗子下,一個妖媚女子正坐在一個彆態健碩的胖和尚懷裡,和尚端坐在椅子上,手持佛珠的雙手正在儘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