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天恢恢[第1頁/共6頁]
“像是藏著甚麼事,不跟我們提的。”
吃席那天,於誌高冇見到新娘子,去吃席的人必定都冇見過。新郎倒是見到了,是阿誰豁嘴,於誌高上大學後才曉得這叫兔唇。同桌的人在笑著說,“如果新孃親新郎一口,不留意就啃到牙上了!”
於誌高看教誨員。
“對,不讓我們看。”
於誌高回身喝水,“我存了。”
“不曉得。”這回異口同聲了。
“聽她提過,叫於誌高。”
“票買的是到哪兒的?”差人問。
於誌高平靜的打掃衛生,給寢室裡統統的壺都打上熱水。她之前不會這麼做,明天忍不住想做點功德。
她本來不想來,可家裡mm弟弟都不在,隻要她能跑腿,她不來她媽能把她打死,隻好來了。
“班裡彷彿也冇有……她冇在黌舍找……”
教誨員問:“你曉得金藍在放假前是跟誰一起走的嗎?她去哪兒了你曉得嗎?”
門生會的女生說,“先叫齊目前到的人說一說,記得定時到。”
乾這個的都乾了幾十年,她媽就說嬸乾這個少說也有二十年了,在他們這個村裡蓋的屋子不算甚麼,兩層樓蓋起來才三萬塊,嬸在彆的都會是有房的!那邊纔是他們的家,嬸的孩子都在那邊,她跟她男人也就做買賣時纔來。
如果她不在都會,而在州裡、村落,那題目就大了。
金藍還在喊,於誌高儘力裝做冇聽到。中間顛末的村裡人還笑話她。
往前推十年,這類案子還比較好查。但在近十年裡,經濟快速生長,交際收集的利用給失落案的破解帶來了極大的難度。
於誌高也是這麼想的,她也不想回家,以是她必然要讀完大學!有了文憑才氣找事情!才氣分開家再也不歸去!以是mm死都要找到事情,甚麼也不在乎,隻要能夠她餬口就行。
但在教誨員扣問時,她先是裝得很輕鬆,彷彿不曉得為甚麼叫她來,她還擠出一個淺笑。然後金藍同寢室的兩個女生指著她說:“就是她。”
□□他們在彙報以後就把方向從殺人棄屍轉到人丁發賣,考慮到金藍是有目標地的出行,以是他們要找到她的同業者或知戀人!
她更嚴峻了,看著他回想說:“車票是十七號買的,臘月二十九早晨八點的票。”
於誌高從速站起來,“有甚麼事?”
“外班也有一個女生跟她不錯。”
於誌高鎮靜的回身:“開會?明天還不是返校日,人都冇返來,明天就開?”、
□□記下於誌高的身份證資訊後,說:“手機號也報一下。”
於誌高在當時半側身想今後躲,最後她退了半步,持續假裝不解:“如何了?”
“彷彿冇傳聞她熟諳甚麼網友。”
因為她非常嚴峻,警悟。
於誌高草草的點了點頭,問教誨員:“我能走了吧?”教誨員點頭後,她還對□□道彆才上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