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天恢恢[第2頁/共6頁]
她坐上車,晃閒逛蕩的到了縣裡,找到郵局就把身份證拿出來,填了存款單,對櫃員說:“存錢。”
□□他們在彙報以後就把方向從殺人棄屍轉到人丁發賣,考慮到金藍是有目標地的出行,以是他們要找到她的同業者或知戀人!
如果她不在都會,而在州裡、村落,那題目就大了。
接下來能夠她還要再乾兩三次,多攢些錢,就像嬸說的,這事跟她冇乾係,並且她在黌舍也查過了,現在這都是輕判,真被抓了,嬸都不會死,更何況是她?再說如果她被抓的話,那村裡該抓的有好幾十個呢!
“她那段時候歡暢嗎?”差人問。
“她彷彿冇買票……”
十天裡,他們看了五十多具女屍,但冇有一具是金藍。這是個好動靜,也是個壞動靜。好動靜時,她有很大能夠還活著!壞動靜是,要麼她躲在這個都會的某處,但冇體例出來或通報動靜;要麼她在闊彆都會的處所。
樓上一層是金藍她們班的寢室!
女生說:“教員有事找你,跟我來。”
於誌高拖了兩年才調了這麼一次,並且出於她料想以外的順利!真的就像她媽說的那麼簡樸,隻是要把人帶出車站,帶到阿誰處所就行。
在村裡有很多人乾這個,把女孩、女人騙到一個說好的處所,然後交給嬸子這些人帶走,以後再分一部分錢。
乾這個的都乾了幾十年,她媽就說嬸乾這個少說也有二十年了,在他們這個村裡蓋的屋子不算甚麼,兩層樓蓋起來才三萬塊,嬸在彆的都會是有房的!那邊纔是他們的家,嬸的孩子都在那邊,她跟她男人也就做買賣時纔來。
“冇重視這個,不過她確切有票了,我看到過一次。”
實在本來嬸給於誌高說的是讓她在上大學的路上送返來一個,當時她高中剛畢業,大學還冇上,在去大學的路上,火車站甚麼的處所找一小我結伴,就能在路上送一個返來,風險最小!
於誌高念出來,□□寫下號碼後用手機反撥了下,對於誌高笑著說:“這是我的手機,我姓劉,有想起甚麼線索能夠立即奉告我,我是二十四小時開機的。”
於誌高儘管低頭吃菜,她一口口嚼著,發明本身實在也挺淡定的。真的,說白了這冇甚麼,嬸送了那麼多人,也冇如何樣,人的抗壓性挺強的。她之前還擔憂金藍會他殺,現在看也冇死。
“那她有男朋友嗎?會是跟男生出去的嗎?”
她媽在背後打了她一下,“死妮子!”
於誌高蹲下來,“我本身點。”她把錢點過一遍,嬸笑著說:“那行,你乾脆先坐車去郵局把錢存你名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