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歡九龍城寨的彆看,最後一篇[第2頁/共4頁]
固然港英有關部分宣稱將賣力統統補償,但乃未能令四萬名住民對勁其補償。據體味當時的補償計劃是以當時後的房屋市值計算補償,想當然其金額遠低於當時同區的市值。加上房屋並非以同區安設作為安排,住民被迫遷入新市鎮的公屋,故有將住民作為「開荒牛」的懷疑。
但是業主們因拆城日期一拖再拖,廠商因此落空大量訂單,另一方麵政務司的補償金額不敷他們再置產開廠一樣麵積的廠房停止出產,未見其利,隻見其弊,因此激發大肆抗議。城內住民最體貼的的安設與補償題目一向得不到對勁的安排,是以這群住民成為拆城的最大阻力。
在香港,我們所見的恰是如此。九龍城寨的無當局狀況及各種亂象並非街區本質屬性使然,而是被當局拋棄的運氣而至,在長達百年的自生自滅中,城寨生長出一個充滿彈性的社會佈局、耐久穩定的社會乾係收集及多樣化的社會服從,包含促進社會融會與社會活動、庇護和安設相稱範圍的過渡性人丁、供應其運營財產的機遇,乃至在必然程度上減緩了外來人丁形成的壓力及資本牴觸,因為城寨內部自給自足的大眾事件供應,實際上是代行了本應由當局實施的職能。
因為港英死守補償原則不讓步,住民怨聲載道。官員多次與住民開會聽取定見及構和,乃冇法達成協意,而當時的小區福利會非常連合,到處與港英事件處針鋒相對,更有個彆住民不滿官員態度傲慢而露宿抗議,要求司法重審,拆城事件騷動了三年之久。
清拆行動之以是一拖再拖的啟事,是因為專職措置拆城一事的事件處實施「拖字訣」戰略,即當局不主意向住民談補償的題目及法律上對簿公堂的體例停止「行政遲延」,讓住民、商家等得不耐煩自行搬走,又趁商家店麵租約期滿時暗裡與業主達成和談,架空對商家的補償及時的「封鋪」。
對業主的賠償是以房屋售價為計算根本,賜與自住業主及非自住業」、「宅與非室第用處不異的賠償,而自住業主若放棄入住公屋,便可另獲得以房屋售價計算的賠償,彆的對貿易用戶與產業用戶賜與特惠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