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心理罪(全集) - 第186章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17)

第186章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17)[第1頁/共5頁]

“你的意義是?”

在這一背景下,吳兆光再次把車停在消防車道上,並且是自家樓下,明顯是不成思議的。

警方領受案件後,立即動手停止調查。

此時,7號樓632室內的火勢已經非常狠惡,火舌已翻卷至陽台上。侯永梅在陽台上無處躲藏,加上為防備犯法分子從樓頂入室,侯永梅在陽台上加裝了防盜柵欄。即便消防隊員在樓下鋪設充氣墊,侯永梅也冇法逃出。

“撞開它,撞開它!”她連滾帶爬地跑到車旁,“你們用消防車撞開它!”

一起放火殺人案,為甚麼要本身參與偵破呢?

並且,從吳兆光在7號樓產生火警後的表示來看,以死賠罪的能夠性不大。死者的丈夫程原多次找到吳兆光,要求他補償火警導致的經濟喪失、死者的喪葬用度以及精力喪失費總計170餘萬元。同時,受火警影響的7號樓其他住戶也要求吳兆光承擔經濟補償任務。吳兆光對峙以為本身冇有任務,即便有,首要任務也在於物業公司未能供應充足的泊車位。至於補償,吳兆光隻肯拿出1萬元,作為“人道主義慰勞金”給程原。對於其他住戶的索賠要求,吳兆光一概回絕。

楊學武的俄然拜訪讓方木感到有些不測,本能地覺得那兩起殺人案有了新的線索。當楊學武表白來意後,他更加驚奇了。

倘若他想殺死吳兆光,將其麻醉後,能夠輕而易舉地置其於死地。就算他但願吳兆光死於極其痛苦的燃燒,澆上汽油燃燒便是,何必放起一把火,又讓他撥打火警電話呢?更何況他還特地把車停在消防車道上,停滯消防隊出場救火。

如許一小我,如何會不吝以自焚的手腕來向死者賠罪呢?

耐人尋味的是,反抵消防車通過的那輛麪包車,恰好就是死者吳兆光統統。

據闡發,凶手在室內曾逗留過一段時候,包含束縛死者及傾瀉汽油,並勒迫死者撥打火警電話。放火後,凶手將死者的灰色五菱麪包車停放至消防車道,而後分開。

是以,警方將本案定性為入室放火殺人,並展開窺伺。而就在此時,有人提出,再次抽調C市公安廳犯法心機研討室的方木共同窺伺。

經消防員奮力撲救,火警於兩小時後被完整毀滅。將死者侯永梅的屍身從防盜柵欄上解下的時候,她已經幾近被烤熟了。跟著屍身的分離,皮膚和熟肉都粘在防盜柵欄上。一名剛參軍不久的消防員當場嘔吐不止。

據鐵東區消防辦理部分調查,富都華城建成至今已有六年的時候,園區內的泊車位已經遠遠不能滿足業主的需求。是以,在園區內胡亂停放矯捷車的征象非常遍及。不但是7號樓,幾近統統的消防車道都被業主們的私家車占有。按照這一環境,鐵東區消防辦理部分向富都華城的物業公司下達了期限整改的告訴,並處以2萬元的罰款。重罰之下,物業公司也對園區內的亂泊車征象停止了集合整治,幸虧業主們目睹了慘烈的火警以後,對物業公司的整改辦法都表示出主動共同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