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 暴力史(1)[第2頁/共2頁]
墳哥對嫂子投去迷惑的目光,你不是回孃家了麼?
下了樓,墳哥蹲在地上,正抽菸,一口接一口跟吸毒一樣,麵色紅的像個關公。
你不是說閹了他麼?
冇帶套的那種,你說嚴不嚴峻。
我收起刀子,一腳蹬開門。
“比如說?”
男的是老三。
還能咋辦,閹了他。
媽的,家賊難防呐。
我穿上帶尖兒的大皮鞋,拿起彈簧-刀就下去了。
女的是嫂子。
“能不能歡暢一diǎn?”
我問,那咋辦。
我感覺他真窩囊。他之前不是這麼窩囊的男人。結了婚就變了。我冇結婚,以是還是那麼有血性。如果換了我,先殺了男的,再殺了女的,哪管他那麼多。
離他媽個逼。還仳離。孩子都三歲了。當初娶你嫂子前後花了二十萬,那裡離的起。那婊子被我狠揍了一頓,回孃家了。媽的,讓她去告狀,我不怕老丈人罵,這事兒我占理,誰也說不了甚麼。
老三?
一男一女嚇了一跳,從床上躍起,赤條條的,就像兩隻黃皮蛤蟆。
墳哥嚇了一跳,小-逼,你帶刀子乾嗎?
來到老三家,我取出彈簧-刀。
兄弟,老三說,你來了也不敲個門。
那清脆的聲音就像二踢腳爆炸。
微信上來了一條語音。是墳哥。
我問,如何回事?
我本來還覺得這是強姦,聽他這麼一說,本來是通姦。我早就感覺他兒子和他長得不太像,前次喝酒還提過一回,墳哥差diǎn冇和我急眼,現在看來應當是冇錯的――那說不好就是老三的孩子。
衛良不太善於這些,隻能極力嚐嚐。
嫂子顧不得解釋,倉猝穿衣服。
小-逼,快下來,跟我去乾架。墳哥的語氣就像一隻鋒利的哈士奇。
我和墳哥十來年的友情,我爸和他爹三十多年的友情。攤上這類綠事兒,我不能袖手旁觀。
墳哥姓韓,名流文。他字寫的丟臉,士文總愛擠在一起,和墳字差未幾,以是大師稱他為韓墳,厥後為了表達尊敬,就叫墳哥。
第三篇――《暴力史》。
我是個仗義的人。
老三。
衛良聳聳肩,道:“創作源於餬口。餬口中老是充滿太多無法,以是壓抑是普通的。平平平淡的故事不是好故事,而是日記。”
衛良淺笑道:“隻要能引發人激烈情感共鳴的就是好故事,你的氣憤是對它最好的評價。”
我的意義是,嫂子咋辦,仳離?
衛良說:“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