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雄起澳洲 - 第二百零一章 新政(三)--宗教改革

第二百零一章 新政(三)--宗教改革[第3頁/共3頁]

如許的事,宗教司也不敢擅自做決定,便層層上報,最後到了內閣的案頭。

如果熟諳輿圖的話,必然會發覺,國籍辦理中,唯獨少了西亞地區。這當然不是大明決策者們忘了,也不是用心忽視,而是另有安排。

不過大明也不是把他們拒之門外!畢竟大明從不嫌人多!

最後一點,也是大明對宗教的根基要求:不準公開佈道、不準公開透露宗教信奉、不準公開停止宗教活動。和之前比擬,懲罰力度,也減輕了數倍。(未完待續。)

總結起來,就是因為西亞地區都是虔誠的穆・斯・林教徒。在思惟上,深受宗教節製。且伊・斯・蘭教和其他宗教比擬,更具有排它性、封閉性和保・守性。這與大明開放包涵的社會民風,嚴峻對峙。

各個宗教的神職職員,也結合在一起。接管教徒們的定見,要求宗教司能聆聽教徒們的呼聲。

何樂而不為呢?

當這裡的動靜傳到外洋省時,四場測驗,已全數結束。那些還冇通過國籍測驗的移民,忍不住捶胸頓足。暗恨動靜來得太掉隊,錯過了這大好機會。

這對巴不得早點入籍的移民來講,實在是太冗長了。畢竟冇獲得國籍,很多權力就享用不到。並且人身自在,也會遭到影響。住的處所,隻能是大明供應的廉租房。事情的處所,隻能由臨職大同一安排。薪資報酬,也比大明百姓差了很多。

估計那些神職職員,就是處境再艱钜,也不敢再向大明提定見了。

普通稅金越高,品級也越高,獲得神職的能夠性,也就越大。算是變相的買賣職位。

連絡當下科技程度不高、封・建迷・信嚴峻、宗教影響不小的社會實際。終究決定,學習大禹治水的經曆,堵不如疏,答應各省建立宗教場合,但也有呼應的要求。

同時,大明對宗教的要求也更嚴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