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七章 五嶽真形止乾戈(五)[第1頁/共3頁]
科曰:諸初入道,戒行未全,依倚村坊,不住觀舍,上無尊德可畏,下多奸刁為朋,誘引後代,同床坐起,歌笑玩耍,喝酒食肉。俗人見之,通生穢慢,乃謂名德,俱應若斯。如此之類,是滅道法,破他信敬。尊德訪察,依科與罪,設不能治,國王有法也。
科曰:如有人將令人婢奴以供應者,悉分歧受。其令人能齋菜持戒者,受也。
科曰:天尊初得成道,聽許男人削髮,未審女人從何乃得入道?答曰:天尊因地諍信伉儷成果成,遂為元始,因許男人通令削髮,妻以果地中候大夫人之稱,亦許女人相係入道,轉經度戒以後大洞女官。男見女子入道,受老君天然法已,即須還禮,依法引接,為能紹隆聖種;見其有過,不得罵詈誹謗。若治籙孺子,須禮大洞女官,為敬法故也。
科曰:夫為弟子之禮,出則啟白,還則省慰,問訊高低,乃複常業也。
科曰:共居觀舍、堂殿、園林、地步三寶眾,殿屬天尊,堂屬羽士。若其營建,尊卑有等,其私房是羽士自造,廣狹品級,出本身身,生前由身處罰。若身後而無付囑,從眾施為。若白衣孺子自所營建,得度以後配彆處者,亦聽許本身處罰,唯地屬三寶,不得竄改。若大眾先有彆約,例不犯也。
科曰:學道者,不發彆人過,不揚己之能,不拒人之諫,不見己之怨也。
科曰:如有人將器仗、禽獸、不法之物,以惠施者,並分歧受也。
《太真科》曰:籙生同門、同道,更相參議,共宣妙化。小生與大生,言傳小生,不得謾語。若仆,可得兄弟同心一意,明詳科法,為人行事,唯精唯嚴,執憲秉儀,不成息替。自求吉福,為他禱告,無有貳心,專篤懃行,化惡為善。違科,五刑論也。
科曰:羽士女官,而被俗人不依事理輕欺,若為依止,答曰:若羽士女官,而與俗人不依事理輕欺者,可告父母、兄弟,及村莊有權勢者,覺得外護。
科曰:若於門路,逢見師主及師主知故,皆以下風避影,不隔越門路而與共言,當以曲腰折身,有言則對,無言則退也。
科曰:彆人舍田宅、園林,為人劫奪,若為處罰。答曰:如有信敬舍施,為人劫奪,報本舍施主,令其轉貨。
科曰:若削髮之人,將三寶之物,贈遺官人豪勢,求所潤己,翻令俗人,生但願心,縱能興建,不如靜坐,緣此受犯,準盜物論也。
科曰:如有人來乞索,是因三寶赴齋,傳度講誦,轉接受施。但是因三寶得者,準明真科,依十二折傳處罰。如果彆的所得,聽出意佈施濟惠,仍不得以不淨取,覺得不淨施,皆抱枉法獲咎也。
那屍棄大梵天王於二神將再遭加持之前,連番手腕齊施,不過十餘息便已將其他與之纏鬥的二神將一一轟至粉碎,隨即便遭得智舜和尚之召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