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其他小說 - 尋死迷途 - 第二十二章 法院出證

第二十二章 法院出證[第1頁/共3頁]

實在朱長命寫了兩份遺書,此中一份是給章小紅的,而另一份倒是寫兩人身前在公司乾的那些缺德事。

孫紅麗:“和朱長命。”

“在哪?”張淺顯倉猝問道。

妊婦摸了摸大肚子,如果不是肚子裡的孩子她早就他殺了,但是冇有屋子她住在那裡。

法官最後陳述道:“因家和小區四單位五號樓三零二房,房產證上寫有朱長命和孫紅麗的名字,以是章小紅不得持續居住,章小紅可有貳言?”

婦人說道:“朱長命的老婆將那女人告上了法庭,開庭的那天我還被請了去呢,不過彷彿冇甚麼用,因為那房產證上的確有那女人的名字,明天剛好是第二次開庭。”

按照朱長命所說張淺顯來到家和小區,成果撲了個空,張淺顯有些失落,承諾彆人的事冇能辦成讓貳內心慚愧難當。

“那您曉得朱長命的老婆去哪了嗎?”張淺顯問道。

但法庭第一次開庭,妊婦並冇有獲得她想要的成果。

(因劇情需求,本來房產可由章小紅擔當一半,改成全部由孫紅麗統統,另有就是與普通法院法度必定不一樣。)

“等一等。”

早八點。

彆過章小紅後,張淺顯又坐上了去雲城的車,他承諾老羽士把手頭上的事情措置好後就去華山,而老羽士因為受傷不輕早就回了華山。

公然跟張淺顯想的一模一樣,想不到那小三行動如此之快。

鐵證之下,孫紅麗不得不一五一十的交代了,最後孫紅麗屋子不但冇有獲得還要坐幾年牢。

法官說道:“被告人孫紅麗,朱長命信中所說那房產證上的名字是他喝酒今後被你騙去簽的,你作何解釋?”

法官:“朱長命被餓狼咬傷後你為何不打電話求救而是挑選稍稍逃離。”

明天是第二次開庭,妊婦已然冇有了任何的但願,因為她谘詢過狀師,狀師奉告她,她勝訴的概率幾近為零,因為法官不會看她挺著一個大肚子而心軟,法官要看的是證據。

法官說道:“我宣佈……”

孫紅麗:“我……”

孫紅麗冇有說實話,她想朱長命歸正死了,那就冇有人曉得當晚產生的事。

婦人可惜道:“傳聞朱長命被狼咬死了,前幾天俄然來了一個年青女人將朱長命的老婆趕了出去,那傢夥,東西一件件的從樓上往下扔。”

此言一出,不管是章小紅還是孫紅麗都向張淺顯投了驚奇的目光。

張淺顯直接進入正題說道:“我是朱長命的朋友,我手裡有朱長命的遺書。”

法官再一次問道:“章小紅可有貳言?”

孫紅麗的話倒是提示了法官,法官叮嚀了一聲,法院事情職員帶著遺書分開現場,冇過量久便帶著遺書返來。

章小紅漸漸從坐位上站起來,有言難辨,可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