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法院出證[第2頁/共3頁]
“被告人,玄月十八號你倒地在那邊?”法官問道。
實在朱長命寫了兩份遺書,此中一份是給章小紅的,而另一份倒是寫兩人身前在公司乾的那些缺德事。
明天是第二次開庭,妊婦已然冇有了任何的但願,因為她谘詢過狀師,狀師奉告她,她勝訴的概率幾近為零,因為法官不會看她挺著一個大肚子而心軟,法官要看的是證據。
法官問道:“當晚在沙鎮天然生態園,是不是你要去原始叢林的?”
張淺顯暗道壞了,看來是本身來晚了,問道:“那朱長命的老婆呢,她不是挺著大肚子嗎?”
但法庭第一次開庭,妊婦並冇有獲得她想要的成果。
“在……在沙鎮。”孫紅麗曉得瞞不住隻好說出實話。
因而孫紅麗說道:“法官,我思疑這封遺書的是假的。”
當然章小紅心中是有所希冀,而孫紅麗卻有些發急。
孫紅麗看了張淺顯一眼,感覺有些蹊蹺,她和朱長命偷情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朱長命有甚麼朋友她都曉得,可向來冇有見過張淺顯,不免思疑張淺顯是章小紅找來的。
“等一等。”
無法之下,妊婦隻好拖著沉重的施禮分開小區。
妊婦分開小區後挺著大肚子跑了很多處所,房管局,物業部等等,但都冇有效,妊婦隻好將年青女子告上了法庭。
章小紅漸漸從坐位上站起來,有言難辨,可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公然跟張淺顯想的一模一樣,想不到那小三行動如此之快。
說完又拿出身份證亮了亮,以示和身份證上的名字一模一樣。
張淺顯將朱長命寫的鬼書遞給了法官。
法官再一次問道:“章小紅可有貳言?”
法官的話還冇說完便被打斷了,隻見法院門口俄然闖出去一人,不是張淺顯又是何人。
鐵證之下,孫紅麗不得不一五一十的交代了,最後孫紅麗屋子不但冇有獲得還要坐幾年牢。
張淺顯倉猝打車趕往廣雲市第一群眾法院。
章小紅說道:“仇人,我如何不曉得長命另有你這麼個朋友,如何我從冇聽他講過。”
張淺顯直接進入正題說道:“我是朱長命的朋友,我手裡有朱長命的遺書。”
“你是來找誰的?”劈麵樓出來一名四十多歲的婦人問道。
法官:“朱長命被餓狼咬傷後你為何不打電話求救而是挑選稍稍逃離。”
過了一會兒,年青女子從樓高低來,說道:“你看好了,這房產證上寫的但是我的名字。”
妊婦摸了摸大肚子,如果不是肚子裡的孩子她早就他殺了,但是冇有屋子她住在那裡。
“啪!”
法官說道:“我宣佈……”
孫紅麗:“本身。”
張淺顯為莫非:“阿誰……我是那天剛好遇見受朱大哥所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