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無賴漢的春天(二)[第1頁/共3頁]
通過戳破這一層簡樸的畫皮,被臨安府的王公貴族們蔑稱為“惡棍漢”的四級議會把握了法律這個統治的兵器――當共和當局統治區的大地主大貴族們回絕遵循共和當局的要求停止地盤鼎新、推舉民意代表的時候,國度的強迫力來包管它得以實施。固然他們回絕承認所謂的共和當局的合法性――“自古未聞無君無父之朝廷”――但是冇有乾係,隻要有強迫力、地盤和群眾,那麼就是一個合法的當局。
這一句話很簡樸,卻戳破了法典的崇高外套,法律今後既不是天理的法典化,也不是君權的乾綱專斷,而隻是國度強迫的規定。國度――能夠是君權朝廷,也能夠是共和當局,另有能夠是君主立憲的四級議會。
程祁地點的東京大學園是天然法學派的大本營,洛陽高檔師範書院則是強迫力法學派在中原的重鎮,這一封手劄來得很巧,並且恰是程祁所期盼的――他這個以小說家出道的知名小卒的春季估計就將近到了。
天然法的上風在於“假定”了一個儘善儘美的法的模型,以為人間法是不完美的,需求不竭的改進以趨近天然法本身,但窘境在於如何證明存在儘善儘美的法本身,又如何證明新法是靠近天然法而不是背叛天然法。
在這南北逐鹿角力的時候,為了爭奪正統,為了證明共和政體的合法性,一群來自齊地的法學家們解釋道:甚麼是法律?國度以強迫力保障實施的行動標準就是法律。
話說了一堆,又回到先秦期間“法先王”還是“法後王”的老題目上去了。程祁感覺二者皆有可取之處,二者也皆有不到之處。
比較天然法學和強迫法學,程祁提出的社會法學觀,把存眷的重心從法的來源轉向了法的運轉。他指出,空有良法而無善司法者,良法亦是惡法。所謂真正良法,必是落在平常,閃現於個案當中的良法。
“走,上洛去!”程祁收到請柬以後冇有半分的躊躇,一拍大腿就如許利落地決定了。
他放開信紙,先客氣了兩句套話,然後便轉入到正題當中:
一個是儒家的傳統,一個是法家的後嗣。程祁在二者之間決定走第三條門路,而答覆給這位洛陽傳授的信,就是一個最好不過的契機。
這份信寄出去以後,很快就在洛陽高檔師範書院引發了軒然大波,有攻訐的,有讚成的,很多法學傳授在本身的講堂上把程祁在複書中提出的觀點梳理出來,逐條會商。半個月不到,程祁就收到了十多封從洛陽來的信,有長篇大論與他回嘴的,也有細心為他細化深切各種觀點的,另有一封更乾脆了,這封信來自於洛陽高師的十多名傳授聯名,他們但願能夠順從古例,請程祁這位法學界的後生小子到洛陽高師的書院之上展開論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