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警日記(連載)(217)[第1頁/共5頁]
像其他犯人一樣,入獄後的頭幾個月,林振基也要做工,先做燈飾與馬賽克,後又做手套,很快,在監獄帶領安排之下,他開端做一分內勤事情,也就是“統計”,賣力七監區犯人出工出工、調入調出的人數,以及外務衛生。林振基在這個職位上做了6年,明顯要比辛苦做工的那些犯人榮幸,林振基說他並冇有為此費錢去買,他坦承這是因為“本來特彆身份的影響以及原單位帶領的出麵關照”,不然的話,普通犯人要想獲得這個崗亭,“9o%是要買的。”
提及監獄內有關“費錢買弛刑”的事情,呂海生仍忿忿不平,他向本刊記者先容說,監獄內每年都會有幾批弛刑機遇,每批都有四五十個名額,“大師就都爭著去買。”據他所知,在某監區,就有人花了五六千元弛刑第四監區,有人費錢減一年刑,另有人費錢弛刑15個月。
呂海生(化名),27歲,現在廣東茂名郊區**鴨買賣,曾在茂名監獄服刑。8月16日晚,當《瞭望東方週刊》聯絡到他時,他稍作思忖,便決定敞高興扉,向本刊記者報告他在這所監獄裡的遭受與見聞。
“內裡能夠發賣白粉”
前刑警隊長的回想
8月17日上午,廣東省監獄辦理局辦公室副主任許珂向本刊記者先容說,在本年3月,互聯上呈現了一篇告發茂名監獄管束混亂與獄警貪腐的帖子,“透暴露的題目很嚴峻”,廣東省紀委、司法廳、監獄辦理局等幾個部分會同茂名市紀委,迅構成調查組,於4月進入茂名監獄調查,“觸及的職員比較多。”到目前為止,調查事情仍未結束,“一些大的案子已經查了,觸及辦理的事情,也正在查。”
許珂在接管采訪時也提及,“這個帖子還算了一組數字,金額龐大,省裡很正視。”
在還差一年零六個月就要服刑期滿的時候,柯亞武動起了心機,“想一次減完回家過年”。某獄警表示能夠幫他找監獄帶領活動,顛末一番還價還價,該獄警向柯亞武要了12ooo元,厥後竟然冇有勝利,那一年,柯亞武弛刑一年,坐滿了剩下的幾個月才走出監獄。柯亞武想要回他的錢,該獄警退還了8ooo元,其他4ooo元,據該獄警稱是被用於“請監獄長用飯了”。
犯人吸食毒品乃至被獄警放縱的事情,在“網特”事件那份告髮質料裡也被詳細記錄。“吸毒的征象的確存在。”林振基奉告本刊記者,“有些人本來是不吸的,一些人弄了白粉出去,混來混去,也就染上毒癮了。”林振基親眼所見,在他服刑的第七監區,有個來自化州長歧鎮的李姓犯人本來不吸毒,身材很強健,厥後就被彆的一個犯人拖下水,“身材變得很瘦,很差。”
按照廣東省高院於1998年3月做出的刑事裁定書,林振基一案的大抵情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