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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警日記(連載)(217)[第2頁/共5頁]

在呂海生服刑期間,茂名監獄共有7個監區,每個監區有犯人幾百人,各占兩棟監舍,監區間由防護網圍住,犯人隻能在本監區內活動。彆的,高牆以內另有病院、夥房、集訓等幾個特彆監區。

呂海生是在第四監區服刑。為便於辦理,各監區又被分為4個分監區,又稱分隊。8年時候裡,呂海生每天的事情任務是做手套。製作手套的工廠由監獄和一個高州籍老闆合股運營。

像其他犯人一樣,入獄後的頭幾個月,林振基也要做工,先做燈飾與馬賽克,後又做手套,很快,在監獄帶領安排之下,他開端做一分內勤事情,也就是“統計”,賣力七監區犯人出工出工、調入調出的人數,以及外務衛生。林振基在這個職位上做了6年,明顯要比辛苦做工的那些犯人榮幸,林振基說他並冇有為此費錢去買,他坦承這是因為“本來特彆身份的影響以及原單位帶領的出麵關照”,不然的話,普通犯人要想獲得這個崗亭,“9o%是要買的。”

這當然不是呂海生在高牆以內經曆的全數,“現金風行,犯人打手機,吸食白粉,都是我親眼所見。”

出獄一年後,呂海生便跟等他整整8年的女朋友結了婚,曾經的監獄餬口絕少被提起,麵對本刊記者,他決定公開那段經曆,一個背景是生在茂名監獄的“網特”事件以及有關部分對該監獄的整治。

在茂名監獄,這個事件被稱作“網特”事件,至今,這篇題為《廣東茂名監獄驚入夜幕》的帖子仍能夠在互聯網上搜刮到,全文7ooo多字,詳細列舉了獄警放縱犯人吸毒、買賣刑期、買賣服刑崗亭等2o餘起事件,質料稱,“因為帶領乾部多年來極度**及有關方麵的辦理和監督力度完善,導致了明天獄內犯人群體中手機眾多、毒品橫行、現金通行等嚴峻題目。”

許珂在接管采訪時也提及,“這個帖子還算了一組數字,金額龐大,省裡很正視。”

按照廣東省高院於1998年3月做出的刑事裁定書,林振基一案的大抵情節是:

呂海生(化名),27歲,現在廣東茂名郊區**鴨買賣,曾在茂名監獄服刑。8月16日晚,當《瞭望東方週刊》聯絡到他時,他稍作思忖,便決定敞高興扉,向本刊記者報告他在這所監獄裡的遭受與見聞。

提及監獄內有關“費錢買弛刑”的事情,呂海生仍忿忿不平,他向本刊記者先容說,監獄內每年都會有幾批弛刑機遇,每批都有四五十個名額,“大師就都爭著去買。”據他所知,在某監區,就有人花了五六千元弛刑第四監區,有人費錢減一年刑,另有人費錢弛刑15個月。

“網特”事件

茂名監獄位於化州市東南郊,化州是茂名轄下的一個縣級市,在茂名西南邊向,兩城相距約3o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