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與君長相守 - 第七十一章 我自橫筆向天笑 (附有資料)

第七十一章 我自橫筆向天笑 (附有資料)[第1頁/共4頁]

老尚書和洛涵纔是普通的大恒的官員,冷澄呢?

洛涵在他書桌前磨磨蹭蹭,冷澄不安地皺眉:“洛大人,有這個時候在我麵前晃,倒不如多審些本子練練眼,昨兒你呈上你記下來那些,漏了多少那些官員的錯?另有其他官員的訪單在那裡?難不成你私吞了?”

問甚麼?您夫人有冇有提過我?

最早在明王朝的前身吳政權期間的《大明令》,就對處所官員考評的根基政策作了開端的規定。厥後又製定公佈《到任須知》,作為處所官員考覈的綱領性檔案,要求官員上報考評質料時,須對比《到任須知》的條目,一一申明實績,編成《須知文冊》。洪武二十三年又出台《任務條例》,建立了逐級上報、按期考查的原則。而關於京官的考評,明初“仿《唐六典》之製,自五府、六部、都察院以下諸司,凡其設官分職之務,類編為書”,“名曰《諸司職掌》,詔發行,公佈中外”。弘治年間,在《諸司職掌》的根本長停止充分和擴大,編成《大明會典》,並顛末嘉靖、萬積年間兩次重修。以上這些法律法規為官員績效考評供應了法律根據和軌製保障。考評內容和標準、考評過程、考評成果都比較公開。

洛涵想著冷澄眼裡放射出肝火,傲岸地問:“我夫人和你有甚麼乾係”,嚇得從速搖了點頭。

“阿誰,前次鄙人不是和山荊上大人家拜訪了嗎?山荊本就非常敬慕嫂夫人風華,聽到嫂夫人巾幗不讓鬚眉,陪大人查案,更是佩服得五體投地,特地讓我問問嫂夫人近況,大人可否流露一二?”

6.考評成果直接與官員的起落去留掛鉤。

令在京各衙門屬官考滿,由其正官“出與考語,送都察院並本部複考”。佈政司四品以上、按察司五品以上官員,“三年考滿,……從都察院考覈,本部(吏部)複考,具奏黜陟,取自上裁”。布、按二司其他官員,由其正官初考,再送都察院的河南道考評,最後送吏部考功司複覈。府、州、縣等中初級外官,先由其正官或下級正官初考,再由布、按二司考評,但其成果也必須送吏部考功司複覈。對於考評中的分歧法的和不公道的行動,被考評者能夠提起申述,監察官員則有權停止糾舉和彈劾。外官“朝覲考查”中,“如有不公,許其申理。其科道官必待吏部考查後,有恰當,方許指名糾劾”。即便是由天子親身主抓的四品以上京官的考查中,如果被考查官員在自陳材猜中有所坦白,六科和都察院官員都可予以揭露,稱為“糾拾”、“糾劾”或“拾遺”。

關於吏部考評的質料:

考評的內容和標準非常豐富、完整、科學,涵蓋了官員的品德、資格、政績等各個方麵。

這句話,隻如果一個男的向彆的一個男人提出來,都會很難堪以及鄙陋。